今天蜕变学习网小编整理了职业学校专业建议书 江西省人民*关于由赣江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社会...,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文科生能选择的专业(出来当老师的)
文科生能选择的专业(出来当老师的)
1、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是参加国家统考,一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国家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派耐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五个层级,其中幼儿园、小学、中职这三个学段考两门(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这三个学段不涉及专业知识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门专业知识。根据规定,只有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单科成绩是保留两年的。
2、我国在2015年以前,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3、从2015年起,尘简春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正式实施。改革后将全面实行国考,考试内容增加、难度加大。在校专科大二、大三,本科大三、大四才能报考。改革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想要做教师都必须参加国考,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
综上,无论专科生还是本科生,无论文科生还是理科生,无论师范生还是非师范生,毕业后想当老师,专业并不是关键问题,先决条件是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文科生可以选择的专业有哪些 文科生如何选专业?
文科生可以选择的专业实在是太多了,比如财政学、金融学、税务、保险学、金融工程、信用管理、哲学、伦理学、宗教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等等
310分的文科生有选择的专业没?
我也310分耶。 文科生·
都不知道选什么、 学保险?
574877953 加我来讨论下。
求文科生将来可以选择的专业。谢谢!
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行政管理等等;
历史类,一般文科生选择经管类的前景比较好。
请告诉我,文科生将来能考的专业和能咐弊选择的工作?
你好,我高中的时候也是一名文科生,就我所知,文科生能报考的专业还是很多的,例如文学、新闻学、语言类、管理类、法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等,当然,有一些偏理科的专业也兼收文科生,例如会计等。你以后的工作方向需要根据你大学的专业还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如果你喜欢你自己所学的专业就可以找到对口的工作,如果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之后不喜欢自己的专业,你也可以去做其他的工作,关键是看你自己的职业规划,所以报考的时候不仅要根据自己的高考分数,还要考虑自己的兴趣爱好,你所选择的专业是否具有发展潜力等诸多因素。
文科生可选择的专业有哪些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 文科生报考大学详细介绍 1、对于文科生来说,首先要预估好自己的水平,看自己的成绩是在哪个阶段徘徊,然后在根据自己的成绩选取一所差不多的院校。我给大家的建议书最好选择一所综合性比较强的大学。因为综合性的大学一般的学习氛围比价好,学生的男女比例也是相对正常的,另一方面在选课的空间上也有比较宽的选择范围。比较好的综合类的大学有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等。 2、文科生如果是喜欢经济类的专业可以报考一些经济类的大学院校,但是这要求作文文科的考生数学成绩要比较突出,一般学经济或者管理类的专业队数学的要求都会相对比价高。比较好的财经类的大学有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对位经济贸易大学等。 3、文科生一般对老师的职业比较热衷,因此会有很多学习文科的同学选择报考师范类的大学院校。中国比较好的师范类的大学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
文科生有什么可以选择的专业?
法学,历史类,文学类,外语类,哲学系,管理类,经济类(个别学校只收理科),新闻等等
重磅,文科生可选择的专业有哪些
1、高考文科生可以选择的专业包括三类,文科生可以选择报考。
2、一是纯文科生报考的专业,如文学,哲学,历史学等。二是文理兼收专业,包括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中医学,药学,外语类专业,护理学等。三是艺术类专业,艺术类的文科生可以报考艺术类专业。
文科生考研有什么可以选择的专业
看你所学的专业,你可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还考其他专业的研究生
文科生高考可以选择的专业有哪些?
文科生报考专业大盘点文史类专业(9个小类):哲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教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图书档案学类文理兼收类(10个小类): 1. 外国语言文学类:包括英语、德语、法语、日语、朝鲜语等 2. 经济学类:包括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 3.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括工程管理、资讯管理与资讯系统等 4. 公共管理类:包括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 5. 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 6. 新闻传播类:包括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编辑出版学等 7. 中医学类:包括针灸推拿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科学等 8. 药学:药学、中药学、药品营销等 9. 艺术类:包括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播音主持与艺术、摄影、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等 10. 体育类:包括竞技体育、体育健身与保安、运动训练等 。
简述我国学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学校制度改革:认真总结学制改革经验教训,坚持*集中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学制改革。
学制是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它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他们之间的衔接和转换等,关系到教育方针的贯彻、教育目的和任务的实现。也就是说学制涉及办学体制、机制、课程、教育、教学和评价等多方面的问题,是一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怎么申办技术职业学校
怎么申办技术职业学校
申办技术职业学校的流程
1、申办人在市行姿闷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领取或从劳动保障网选择下载审批表及申请报告、章程(文本)、规范办学承诺书(样本)、培训协议(样本);
2、申办人向政务大厅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开办书面申请书;
(2)《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一式三份);
(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组织: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的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拟任校长、董事(理事)会成员及管理人员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证明文件;
(5)教学及实习场地证明(属自有场地的应出具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场地的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经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学资产及准备作为注册资金的自有资金验资证明;
(7)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法人单位的书面担保证明及担保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本原件与复印件、担保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枣册判件与复印件;
(9)拟办培训机构的章程、发展规划、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10)拟开办专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拟使用的教材;
(11)拟开办专业的设施、设备明细表。
3、行政大厅窗口审查
(1)受理申请。窗口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完备的,窗口为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及《接收资料清单》并向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公室发出《现场勘验建议书》对资料不全的,窗口决定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2)勘验决定。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公室收到建议书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时,举办方需提供消防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书面材料。勘验结束后,向窗口工作人员出具《现场勘验结论报告》。
(3)制发证书。现场勘验及相关材料审核符合标准的,窗口*《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和《规范办学承诺书》到窗口领取办学许可证。经勘验不符合标准的,窗口为申请人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
(4)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4、申办人领取《办学许可证》的同时,领取《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填制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审核合格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备案》。
5、凭《办学许可证》到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法人登记,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6、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购*发票。
7、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机构代码、收费备案和其他备案手续,并于登记(备案)手续完成后5日内将登记(备案)情况(证书复印件)报送审批机关。
江西省人民*关于由赣江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社会...
(2017年12月12日江西省人民*令第229号公布 2019年9月29日江西省人民*令第241号第一次修正 2021年6月9日江西省人民*令第250号第二次修正)
经研究,省人民*决定由赣江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共计61项,由原实施机关依法委托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在赣江新区范围内实施。原实施机关要加强对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要主动对接,规范管理,优化流程,落实责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承接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有效机制,在陪枝本《决定》发布后三十日内完成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衔接落实。
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或者其他实际情况需要对本《决定》附件目录中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取消、下放或者调整的,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报省人民*同意后对目录中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予以适时调整。
附件:省人民*决定由赣江新区行使的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61项)
附件
省人民*决定由赣江新区行使的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61项)
序号项目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原实施机关承接机关备注1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权限内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行政许可《国务院关于发布*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2017年本)》(赣府发〔2017〕7号)省发改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仅为赣江新区范围内独立干线管网项目2省级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省级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1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3〕51号)省发改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3权限内煤矿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省发改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行政确认《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行政确认《国家质监局 国家发改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6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行政确认《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其他权力事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8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教誉指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9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审行政确认《江西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我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5号)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0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行政确认《江西省人民*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2〕8号)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首批示范普通高中评庆乱配选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2〕59号)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1建设公墓审批行政许可《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第628号修改)省民政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森林经营方案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场发〔2011〕254号)省林业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3在湿地区域引入林业生物新品种的许可行政许可《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省林业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4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审核转报其他权力事项《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1〕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5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审核转报其他权力事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49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6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审核转报其他权力事项《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7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认定行政确认《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7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8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9以“中心”作为医疗机构通用名称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其他权力事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20医疗机构以具体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的核准其他权力事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21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行政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2省内书刊印刷委托书的备案行政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3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行政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号) 《江西省人民*关于衔接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赣府字〔2013〕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4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合并、分立而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审批行政许可《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号) 《江西省人民*关于衔接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赣府字〔2013〕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5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行政许可《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6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7音像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行政许可《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8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行政许可《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9创建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其他权力事项《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通知》(体青字〔2013〕92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体青字〔2013〕91号)省体育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30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审核其他权力事项《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青字〔2013〕10号)省体育局 省教育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31药品生产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江西省人民*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2药品经营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3化妆品生产许可行政许可《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令第3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4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5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6药品生产企业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发生变化备案(除注射剂生产企业外)其他权力事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 《江西省人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6〕45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7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其他权力事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8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原辅料使用和包装标签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2013〕57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的公告》(2013年第49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严格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3〕253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39企业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其他权力事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13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40药品广告备案其他权力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具备相应条件之前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审批绿色通道41游艇俱乐部备案审查其他权力事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7号)省地方海事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2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江西省港口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令第166号)省港航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除赣江以外43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10号)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3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4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报省水利厅备案45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6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其他权力事项《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03〕344号)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7省级权限内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 《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8省级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及取水计划与调整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令第206号)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9权限内在跨行政区域的边界河道修建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的许可行政许可《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水利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0权限内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审批行政许可《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令第187号)省人防办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行政确认《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科发〔2010〕4号)省科技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赣江新区初审后直接报省科技厅52权限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内部权力)其他权力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自然资源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初审后经省自然资源厅转报省*审批,由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53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业务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4经第三地转投资的台湾投资者确认行政确认《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台办公告2013年第12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5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 《江西省人民*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09〕10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6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初审行政许可《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赣江新区初审后直接报至省商务厅57拍*企业设立许可初审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拍*法》 《拍*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赣江新区初审后直接报至省商务厅58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初审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材料赣江新区初审后直接报至省商务厅59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省商务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60设立普通技工院校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江西省人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4号)省人社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61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江西省人民*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09〕10号)省人社厅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扩展资料
学制改革的内容:
初等教育
1、普通小学,招收6~7周岁的儿童入学,实行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修业年限5~6年,实行一贯制
2、成人初等学校,主要学习语文、算术两科;扫盲识字班,吸收文盲、半文盲入学,以学会1500~2000个常用字为扫盲标准。凯首
中等教育
1、普通中学,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中漏个阶段,修业年限为 5 ~ 6 年(初中3年,高中2~3年)。
2、农业中学 ,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2~3年。
3、职业学校或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一般为 3 年。
4、技工学校,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2~3年。
5、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一般为3~4年, 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为2年。
6、成人中等学校,成人业余初中或高中,分别招收具有小学或初中程度的青壮年入学,修业年限2~3年;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实行脱产或半脱产学习,修业年限一般为2~3年。
高等教育
1、大学和专门学院。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入学,修业年限一般为 4 年,部分专业和少数重点学校为5年;部分大专院校附*孙烂设短训班、专修班 。
2、成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招收具有相当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者入学,修业年限为4~5年;职工、农民大学修业年限一般为3~4年;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或独立函授学院,实行学年制的,修业年限一般为5~6年,实行学分制的不限。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按学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成绩证明书。累积分达到专业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
4、研究生制度。由各高等院校和有关科研单位招收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修业年限均为2~3年;部分高等院校设有研究生院(部)。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学制改革要有助于“人的成长”
参考资料来源: 央广网-2017教育政策建议书发布 10点建议推动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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