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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方大学收费专业 河北东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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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方大学收费专业 河北东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河北: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

【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学校代码:13899

第二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第26号令,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是由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分两个校区:

廊坊校区学院地址:廊坊市东方大学城教学南区

邮政编码:065001

渤海校区学院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渤海3号路东段

邮政编码:061108

注:2021年本科和专科各专业新生在渤海校区学习。

第七条 联系*:010-80841819 80841869/0317-5481839

传真:0316-6058929

网址: www.bucmdf.edu.cn (教育网)

E-mail: dfzs@bucmdf.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学院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对象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专业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院领导审定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2021年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学生。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考生不予录取至医药学类专业;根据医药类专业在教学中必须安排临床见习、实习、急诊训练、技能考核、野外采药、显微分析、实验操作、军事训练、保健体育等学习内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对护理专业就业的要求,建议身高1.55米以下的考生慎报考护理学专业。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人数为准。对应(往)届考生、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按不同住宿条件每生每学年人民币1200-2300元,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标准见我校每年收费公示。

第二十条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奖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设有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推荐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十三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

第二十四条 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二十五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CC。学院没有加试要求。

第二十六条 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政策均予以认可。即提档及分专业时,学院承认符合政策的加分。

第二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或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东方学院,和保定理工学院是野鸡大学吗? - 百度...



河北东方大学收费专业 河北东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河北东方学院 和保定理工学院都是民办大学不是野鸡大学。

保定理工学院:

1、保定理工学院,位于 河北省保定市 ,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性应用型普通高等学校。

2、学校创建于2005年,前身为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是由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与保定贺阳教育有限公司合作建立的独立学院。2018年12月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普通民办本科学院,更名为保定理工学院,同时撤销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的建制。

3、校园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45万多平方米。 学院设有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经济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6个二级学院和1个基础课教学部,开设37个 本科专业 和9个专科专业。

河北东方学院:

1、河北东方学院是河北省教育厅主管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地处北京、天津、 雄安 环绕的“ 金三角 ”——河北省廊坊市,距 北京天安门 40公里,毗邻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占据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

2、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设有6个二级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交通学院、人文与马克思主义学院。

3、开设25个本科专业、35个专科专业,涵盖艺术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等多个 学科门类 ,形成了文理交融、多学科发展、本专接续和国际交流的多元办学体系。

4、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专家名师云集,汇集了马希桂、铁付德、谭述乐、胡一红、傅山泉、彭军、张品、王国胜、黄玉堂、崔坚等几十位各领域享受国务院和 *特殊津贴 的行业领军人物、知名专家教授,形成了以名师支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基本格局。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保定理工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河北东方学院

河北东方学院招生办的*号码是多少啊!



河北东方大学收费专业 河北东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河北东方学院招生办招生热线:

010-80841926,010-80841927,0316-2901888

校址:廊坊东方大学城圣陶路6号

邮编:065001

网址: www.hbdfxy.cn

2021年高职单招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东方学院

学校代码:14225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一、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内,毗邻首都大兴国际机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一所以文物艺术为特色、以人工智能为引领、以经济管理、医疗卫生、电子信息为优势的多学科协调发展、专本科接续互通的新型本科学校。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8000余人,现开设本科专业近30个,专科专业40余个,涵盖艺术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

学校占地782亩,拥有两个独立的图书馆和包括游泳馆、羽毛球馆在内的“六馆六场”体育设施,拥有各类实验室107个。

二、报考条件

1、取得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三、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1、招生总计划4000人,招生专业后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2、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校址:廊坊东方大学城圣陶路6号

邮编:065001

*:010-80841926,80841927

以上内容参考: 河北东方学院-河北东方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简章

河北东方学院-联系我们

河北东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河北东方大学收费专业 河北东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学校位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内,毗邻首都大兴国际机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一所以文物艺术为特色、以人工智能为引领、以经济管理、医疗卫生、电子信息为优势的多学科协调发展、专本科接续互通的新型本科学校。学校占地795亩,建有2.6万平方米的6个室内体育馆——游泳馆、网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台球馆、篮球馆和6个室外运动场;建有2万平方米的2个图书馆和11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8000余人,现开设25个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涵盖艺术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2021年面向全国招生。

二、学校代码:14225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分专业招生人数: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东方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东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招生条件

1、取得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4、我校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投档比例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整。普通类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5、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6、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及投档政策。

7、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考我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如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对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8、2021年我校对口类招生条件,按照生源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9、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10、入学复查内容: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1、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九、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校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十一、奖学、助学办法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十二、附则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圣陶路6号

*:0316-2901888

传真:0316-2901315

网址: www.hbdfxy.cn

邮编:0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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