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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学调剂专业信息要求 陕西科技大学调剂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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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学调剂专业信息要求 陕西科技大学调剂分数线

陕西科技大学调剂分数线

根据招生情况和学校需求进行调整。陕西科技大学的调剂分数线因专业和招生计划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调剂分数线会根据招生情况和学校需求进行调整。还需要注意调剂申请的时间和要求,以及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调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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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简称“西电”,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 许多同学想要了解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调剂情况。那么接下来就总结了三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调剂的三个要求。

第一,专业要求 。根据学校开设的不同专业,可被调剂的考研学生也必须是相关或相近专业。比如生物材料与细胞工程这个专业,就只有报考工学相关或相近的专业的考生才可以申请。 第二,考试科目要求。 要求考生的初试统考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统考科目必须要完全相同,不可以是相近。申请调剂工学或者工程的初试科目必须是国家统考的英语和数学。 第三,考生资质要求。 如果是往届生须已获得学位证和毕业证,如果是应届生在毕业时也要获得学位证和毕业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根据每年情况不同,在各个学院专业内的调剂要求也有不同。如果想要了解更详细官方的信息建议在学校官网查询。

陕西师范大学调剂看本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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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通常针对高考满足条件但被本校拒绝的学生进行调剂,不过是否同意调剂还要看学校的实际情况。建议想要调剂的同学提前了解学校调剂政策和要求,并及时联系学校招生办了解相关信息。同时也可以关注社交和招生信息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等,关注进行调剂的信息,并提交申请,争取成功调剂至心仪的本科专业。

陕西:西北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百度...



陕西大学调剂专业信息要求 陕西科技大学调剂分数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学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太白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桃园校区(西安市莲湖区高新四路155号)。互联网域名为 https://www.nwu.edu.cn/ 。

第五条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类型包括:统考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港澳台联招、澳门保送生、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收香港高中毕业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西北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教务处及招生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将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西北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依照当年该省(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1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及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系统工程专业)。

第二十一条文物保护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 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 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美术学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四条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考生需注意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简章中对色觉和单科成绩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定向、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招生以及港澳台招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学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七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二条本科招生咨询*:029-88302211、18821620002、18821620003、18821620004,传真:029-88303892,监督投诉*:029-88308129。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b.nwu.edu.cn/ 。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 ...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如下:

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以进一步做好我校硕士招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1.接收调剂专业为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的招生专业,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

2.调剂复试的考生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剂复试考生的原报考专业应与我校拟接收调剂复试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缺额(含一志愿缺额及推免生接收计划缺额)情况,及时发布接收调剂公告,公告内容须明确接收调剂专业、接收调剂人数、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及其它业务要求、开放调剂系统的起止时间等信息。调剂信息发布前须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未经审核的调剂信息不得发布。

2.各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3.调剂系统中缺额信息发布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接收调剂公告内容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申请同一专业调剂考生中,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各单位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5.各单位通过调剂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告知考生复试日程安排及其他相关事宜。调剂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6.各单位依据《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完成后应及时将调剂考生的复试结果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招办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三、调剂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考生考研初试成绩单一份(查询页面);

2.往届考生须提交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须在各单位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否则不予安排复试;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交本人大学本科成绩证明扫描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正常注册)原件的扫描件;

4.各招生单位调剂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 调剂工作时间安排

2023年4月6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各单位调剂公告为准。

五、 联系方式、咨询*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http://yz.snnu.edu.cn/xxcx/zsdwlxf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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