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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大学法律专业调剂信息 2022年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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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大学法律专业调剂信息 2022年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招生录取 工作 ,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3994(国标)  1807( 江苏 省)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 独立学院

第七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第八条 学历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习 年限:四年

第十条 毕业 颁证:

1. 证书 类别: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毕业证 书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包括选修课程)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并以“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 毕业生 ,授予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处理本学院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 校招 生工作的信誉。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也可访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网(http://zsb.naujsc.edu.cn/)查询。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学校负责、省教育 考试 院监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生源分布情况和相关规定调档,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新 高考 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新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普通类专业:

(1)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投档时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内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 内蒙古 自治区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政策规定为准。

(4)高考综合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主管单位规定为准,我院录取时按照相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 艺术 类专业:

(1)江苏省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

(2)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艺术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3)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

3.审计学(CIMA)、会计学(CIMA)两个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审计学(CIMA)、会计学(CIMA)的考生不会被调剂到该专业。

4.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5.其他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参加艺术类的考生录取工作,学院按照相关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助

第二十二条 被我院录取的 新生 ,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向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复查(包括体检),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我院录取新生的 学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生, 理工 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生,审计学(CIMA)和会计学(CIMA)专业26000元/年/生。(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专业计划备注栏,以最终相关收费文件为准。)

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校具体标准为:1200-1500元/年/生。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政策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除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等评定的奖学金、助学金外,我院还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每个月按350元/人的标准发放,临时岗位按12元/小时标准发放。

第二十六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

第八章 招生工作咨询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25) 85780055、(025) 85780077

传真号码:(025) 85780047

学院官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咨询QQ:  3222825276

学院网址:http://www.naujsc.edu.cn

招生邮箱:jsxyzsb@163.com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210023

第二十八条 学院纪委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监督*:025-85780048。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在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网址:http://zsb.naujsc.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



审计大学法律专业调剂信息 2022年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京审计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审计大学是唯一以“审计”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我国审计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 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和 江苏 省共建高校,因审而立、为审而存、依审而兴、靠审而强。学校构建了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工文理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业已发展成为审计人才培养的摇篮、审计科学研究的基地、审计事业发展的智库和审计国际交流的窗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审计大学。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287,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学校办学地址:

浦口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 山西 路86号。

莫愁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圩路77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创建于1983年,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设有3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教育部 特色专业 建设点3个。现有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审计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经教育部批准,中澳合作项目是南京审计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以“3+1”的模式联合培养本科生的计划,基本学制为四年,学生前3年在南京审计 大学学习 ,第4年赴澳大利亚科廷大学 学习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同时获得南京审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科廷大学“会计与审计分析”商学学士学位证书。

经教育部2020年正式批准,由南京审计大学和法国SKEMA商学院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联合审计学院,采用“4+0”学制,开展本科学历教育。对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审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法国SKEMA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本年度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新生 。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考核方式: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 高考 。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理科类、文科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不分文理的,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

1.进档考生(不含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的专业确定方法:按“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分数清,不设专业级差。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2.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进档考生,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比较考生所在省(市)提供的“同分排位”,语数外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市)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均需合格。

5.内地 新疆 高中班、内地 西藏 高中班、少数 民族 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等,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除外国 语言 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须接受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英语课程教学并通过该课程考试。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须具备较强的英语能力,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 学费 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具体参照苏价费[2014]136号。其中,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管理4个专业学费为5720元/年,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专业学费均为5500元/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学费均为5800元/年,其它各专业学费为5200元/年。工程审计专业为新办专业,学费待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120203KH)26000元/年,学生赴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照澳方标准收取。具体参照苏价费[2005]210号。

中法合作办学审计学(120207H)、金融工程(020302H)、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H)、工程管理(120103H)56000元/年,具体参照苏发改收费函[2020]306号。

第二十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600-1500元,具体参照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我校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主要包括审计长奖学金(国家审计署设立) 10000元/人、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 大学生 年度人物10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200-2000元/人等奖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部分专业类:1.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信用管理、金融工程2.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3.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4.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学、统计学、金融数学5.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6.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审计等实行“大类培养”,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在专业类内调整同批次专业。具体遵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并按学校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四条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

邮政编码: 211 815

招生咨询*:025-58318196、58318198

中法合作办学专线:025-58313891、58313892、58313893、58313870

电子信箱:zsb@nau.edu.cn

招生监督*:025-58313807

招生监督邮箱:jjjb@n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a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a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在线

招生哔哩哔哩账号: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在线

招生微信 视频 号: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在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南京审计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审计硕士(MAud)招生简章 - ...



审计大学法律专业调剂信息 2022年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

院校简介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现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自成立以来,依托中山大学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底蕴,并得到香港何氏教育基金会、霍英东基金会、培华教育基金会等海内外基金的大力支持,现已成为一所国内顶尖、国际知名的商学院。2010-2013年,我院先后通过了AMBA、EQUIS、AACSB三大国际认证,是华南第一家、国内第二家获得全部三大国际认证的商学院,成功跻身国际一流商学院行列。我院拥有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其中,工商管理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及广东省重点学科,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并列第一(A+),在软科2017和2018年“中国最好学科排行”中稳居前1%,为广东省唯一进入1%的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为广东省重点学科。



中山大学审计硕士(MAud)项目始于2012年,依托于我校会计学科(国家八个重点会计学科之一,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广东省名牌专业和重点学科),以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MBA教育为平台,联合MPAcc、MPM、MF等多专业优势,以强大的会计学科师资为基础,基于“博雅、能力、责任,止于至善”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全面素养发展,理论与实务并重,适应国际竞争环境及不同文化背景,在*审计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中高层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综合型高级人才。


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审计硕士学位研究生(MAud)8名。


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校实际下达计划情况,上述招生计划存在微调的可能,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学校同意。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六)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考生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联考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须于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报时所选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中山大学报名点的现场确认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


(三)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四)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五)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六)报名系统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完成认证。自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认证;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进行书面认证。办理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约需时2个月,请考生尽早办理。


(七)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十)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审计硕士(MAud)初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复试和体检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将在全国管理类联考之后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时间及说明请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管理学院MAud项目网站的通知。


(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待定(时间为每年3-4月份,具体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三)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备查,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中山大学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方法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政审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一)2020年管理学院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


(二)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不能申请转专业、领域或方向。


(三)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学习方式和学费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录取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二)在读期间,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按学校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收缴,其他费用自理。


(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须将档案关系迁入我校,毕业时纳入国家就业派遣,按学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档案关系不能转入我校,毕业时不纳入国家就业派遣;录取为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按国家相关专项计划政策执行。


奖助金和奖学金


(一)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硕士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MAud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奖学金。奖学金受当年学校和学院整体分配情况,及企业设置奖学金的协议变化而变化。具体信息请以管理学院MAud项目网页更新为准。


学位授予


凡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审计硕士学位。


以上就是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审计硕士(MAud)招生简章,另外,关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查询,报考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的考生赶紧关注起来吧。

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审计专硕招生简章



审计大学法律专业调剂信息 2022年南京审计大学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规定为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于现场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 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5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就近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份的报名考试点报名和考试。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方式: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报名公告”中的确认方式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须及时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等寄送我校研招办审核。报名材料不齐备或审核未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准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按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2020年12月19日- 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时间:2021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请阅《专业目录》。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内容请详阅《专业目录》。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于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我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元/年, 审计硕士13000元/年, 金融硕士13000元/年,国际商务硕士13000元/年,税务硕士13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32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法律(非法学)、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023-67258893、023-67258892; 图文传真:023-67258895。


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 审计专硕 招生简章的内容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审计专硕考研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

有谁知道云南大学法硕的调剂信息

可以参考下16年的
各位考生:
云南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将于2016年3月18日开始,我校部分专业有缺额可接受调剂,具体专业将于3月18日公布于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上,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申请。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经学校研究,我校2016年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招生简章》中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复试控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4位应一致。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除以下情况外必须相同:
(1)考数学一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考数学二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考数学三考生可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考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可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注:未考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
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可视为统考数学三。
(2)考英语一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专业,反之不行。
(3)报考专业以及毕业专业均为法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考生可调入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即:考试科目为3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考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4科的专业。
6、申请调剂者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7、除外国语学院涉及二外考试科目专业以外,我校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8、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即为“专业学位”)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注:以上专业是否有调剂名额以我校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信息为准。
10、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11、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招网申请,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12、除以上要求外,调剂考生还须符合各培养单位(学院)制定的其他调剂要求,具体可见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专业“调剂特别要求”,或各培养单位(学院)网站。
1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相关调剂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注:申请调剂考生即使收到我校不同专业的复试通知,也只可确定参加我校一个专业复试,否则不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且已接受复试通知,原则上将不会再考虑列入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名单。
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以上要求,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宝贵时间!
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而申请我校调剂,即使已接收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我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复试录取办法及申请程序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1:1.5之间。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排名办法以及录取办法,考生请务必于申请调剂前查阅各培养单位(学院)网站或向各培养单位(学院)咨询。
申请程序:
1、我校在中国研招网上调剂开放时间:2016年3月18日-3月21日,调剂考生本人可登陆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申请。
各培养单位(学院)根据具体调剂情况,若部分专业还有调剂缺额,将在3月21日后继续开放。
2、各培养单位(学院)制定具体的调剂工作办法,成立由各专业导师组成的调剂考生选拔小组,于2016年3月18日-21日期间,从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择优选取,并对选中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接受复试通知。
3、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2016年3月25日至4月1日之间进行,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考生需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时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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