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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大学生态专业调剂信息 2014年山东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今天蜕变学习网小编整理了东营大学生态专业调剂信息 2014年山东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东营大学生态专业调剂信息 2014年山东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3007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办学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院坐落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中国重要的石油基地,九曲黄河在这里东流入海,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大国家战略在这里交汇实施。东营是全球“国际湿地城市”,拥有全国最完整、最广阔、最年轻的湿地生态系统,是中国东部沿海后备土地资源最多、开发潜力最大的地区。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老校区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新校区投资13.5亿元,建筑面积39万余平方米,今年9月份实施搬迁。新校区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同步建设5G互联、创新交互的智慧校园。设置机电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航空与旅游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开设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学前教育、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空中乘务、工业机器人等30个专业,建有化工专业全国优秀教学团队,机械*与自动化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现代化工技术省级品牌专业群。

学校积极深化产教融合,打造校企合作利益共同体。先后与北京华航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南京五十五所、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江苏瀚海教育控股集团、中德诺浩(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兴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中启创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汇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开展合作,已共建计算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14个专业以及人工智能学院、海信学院、中兴ICT学院、华泰产业学院等9个产业学院。积极推进“政、行、企、校”联动,邀请*职能部门、行业商会协会、科研院所等共同组建理事会,多方汇聚办学资源,牵头成立产教融合促进会,彼此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与华泰集团、华星集团、正和集团、齐润集团、胜星集团、凯泽集团、恒丰集团等60余家大型企业集团深入合作,通过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形式,校企共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目前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0余处,充分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求。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马来西亚思特雅大学(UCSI)合作专本硕连读留学项目。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 厚德尚能 服务经济 引领社会”的办学宗旨,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地方“双招双引”工作,签约引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人才基地、新能源新材料研发中心、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附属双语幼儿园、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术中心等多个优质合作项目。新校区投用后,武汉理工大学广饶化工研究院、青岛科技大学广饶橡胶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将入驻,共同打造引领带动能力强的综合科教园区,进一步助推地方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四、招生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院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并备案的要求执行,各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最终以省发改委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九条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学院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 录取到学院的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按各省公安厅、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省*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0546—6876888 6883181

传 真:0546—6881616

邮 编:257335

学院网址: www.dycollege.net

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大王经济开发区泰山路7号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http://www.sdedu.gov.cn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 http://gaokao.chsi.com.cn 查询。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东营大学生态专业调剂信息 2014年山东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的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316。

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中国石化集团胜利油田创建,东营市人民*承接续办,其前身为成立于1973年的国家重点中等专业学校--胜利石油学校和胜利油田卫生学校。

学院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中国百强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山东省东营市。学院占地44.1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7.0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951.54万元;设有石油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药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机械*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15个高职专业。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中国企业先进教育单位百强”“全国职业指导与创新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油气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先进学校”“东营市创业就业培训基地”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确保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生与录取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招生与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监督*:0546-8551709。

第十一条 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管理人员参加招生与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审批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 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第十七条 学院对各专业男女比例均不设限制。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学院招生咨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规定执行。

(一)普通专业学费5000元(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合作专业另外收取培训费,培训费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标准收取),校企合作专业学费8800元。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元—1300元。

(三)学生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自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规定,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奖学金、省*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部分专业学生还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学金,建立了奖、助、免、补等多种形式融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习期满并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一)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邮编:257097

(二)学院网址: www.sdslvc.edu.cn

(三)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sdslvc.cn

(四)招生联系*:0546-8553818 8680677 8680678

东营考研培训机构哪家好



东营大学生态专业调剂信息 2014年山东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东营考研培训机构:新东方、聚创考研、万学海文等。

1、新东方。

新东方考研是考研教学团队凭借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对历年试题的准确把握,针对考研英语、政治、数学、管理类联考、专业课,从基础一强化一进阶一冲刺,将教师讲授的知识化作系统解题能力,开创有效良好的教辅体系,帮助每一位考研学员全力以赴,全方面有效的提研成绩。选择新东方考研,选择成功!

2、万学海文。

万学海文考研是一家集考研培训、考研辅导、考研,二战考研,考研复试为一体的考研机构,以考研服务和考研课程为核心领域,通过服务体系创新、课程体系优化、学习平台赋能等考研人才培养服务方案,学校环境优美,公共面积大,适合高效学习。自主拥有篮球场、超市、医院、台球娱乐、健身房于一体,成为全国同行内单体规模较大的考研学校。

通过全天候的学习安排,讲、练、解、测、补完整的学习闭环,满足不同学员的差异化需求。6大公共课研究院,22个专业课研究院,36大定向专业班,从研发教学到服务,机构同时还为考生提供考研报考信息、备考复习资料、考研复试调剂信息一站式服务。八大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半封闭式的基地化管理,完善软硬件设施,是一家值得信赖的考研学校。

3、聚创考研。

聚创考研教育机构定位于以学生成长为核心,以科技为驱动力的综合性教育集团。拥有短期培训系统、基础教育系统、文化传播系统、咨询服务系统、科技产业系统、创投生态系统等多个发展平台。

努力为伟大复兴输送更多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具备与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通过专业的职业规划和职业测评、丰富的实习产品和就业指导,帮助大学生找准自己的职业定位、提升未来的职业竞争力。

山东三支一扶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东营大学生态专业调剂信息 2014年山东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三支一扶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3日-7月27日,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印发通知,确定2021年至2025年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每年将选拔招募19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征集招募岗位2484个,报名人数达9.6万人。
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与过去有很大不同:
一是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需要,在原有支农、支教、支医、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岗位的基础上,将乡镇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岗位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为毕业生提供更多为基层奉献的机会。
二是探索创新招募方式,对重点扶持区域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适当放宽岗位条件,努力满足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和民生事业发展需要。
三是实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创新岗位成长培养方式,每年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范围,提高基层适应能力和服务能力。

2014年山东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007。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学院简介:学院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大王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全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的基地,位属经济快速发展的环渤海城市群和山东半岛城市群,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在山东省名列前茅。黄河文化、海洋文化、石油文化、生态文化等在这里交汇融合,区域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强势发展,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我院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环境。
学院占地611.2亩,建筑面积12.3万平方千米,图书24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27万元。根据当地*对职业教育发展整体布局要求,对辖区内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了整合,整合后的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无论在师资力量,还是在硬件投入上都有了很大提高。截止2013年底,已完成投资6326万元,新建5300平米的学生餐厅一栋、高标准运动场一处、13000平米的学生实训大楼一栋。2014年,投资约4000万元,建设综合楼等综合项目。领导的关怀,资金的投入,为下一步更好地发展具有我院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我院培养更高层次的高职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自建校以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实训基地为依托,以科研和技术服务为支撑,实行产教结合,开展“订单式”教育,突出“严、新、高、实”的特点,强化实习、实践,与企业建立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大力培养应用型职业技术人才。我院学生在2006年、2013年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专科(高职)组获一等奖;在200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高职组)技能大赛“栋梁杯”电子产品设计及*项目获优胜奖;在2012年山东省化工过程实验技能竞赛高职组获二等奖;在2013年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获省级三等奖。学院2000年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全省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011年被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共同授予“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达标单位”;2012年《橡胶轮胎模具的设计与*》课程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2013年10月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达标单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专业招生设置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八条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志愿优先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凡考生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体检合格的考生,我院均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对于报考我院的考生,学院录取总原则是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个别专业计划不能满足考生报考需求时,学院将在录取时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数,把填报人数少的专业计划调至填报人数多的专业计划中,以满足考生报考需求。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录取到学院的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按各省公安厅、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2014年理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6200元,文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6000元。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省*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即: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生退学,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大王高新技术开发区泰山路7号。
学院网址: www.dwcollege.net
联系*:0546—6883181(招生办)
0546-6881318、6876888(咨询*)
传 真:(0546)6881616 邮 编:25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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