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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警察专业介绍 大学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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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警察专业介绍 大学专业介绍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一、武汉警官职业学院邮编是多少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的邮编为430040,该校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杏花路特1号,是一所经湖北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二、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简介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44231)是经湖北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北省教育援疆对口培训院校、教育部ICT行业创新基地、司法部司法信息化建设重点院校。2015年被选定为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多次被湖北省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园林式学校。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携手学院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培训工作。

学院具有近40年的办学历史,主要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致力于为政法行业培养优秀警务人才,开发推广警务先进科技成果,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警务作战实力,为政法单位特别是公安战线和司法系统培养了10多万名政法专门人才。学院一校四址,其中,东西湖校区地处武汉国家级海峡两岸科技园,坐落在满目苍翠的吴家山麓;汤逊湖校区地处“武汉•中国光谷”,坐落在全国最大的城中湖-----烟波浩淼、风光旖旎的汤逊湖畔。校园占地总面积400余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馆藏图书30余万册。

学院依托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强制戒毒所等政法机关,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有司法信息化ICT实训基地、司法鉴定、DNA鉴定、纹痕检鉴定、视频行为分析鉴定等国内一流的实验室,在司法信息化、司法心理软件开发,反恐实战训练等领域走在国内同等院校前列;还建有计算机网络实验室、光接入实训室、4G/5G通讯实训室、痕迹检验实验室、心理测验技术实训室等100多个实验室,6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个信息化平台的全智能教室、多功能警体技能训练场,还建有 湖北大学 生驾驶员培训学校暨武汉市第三考场。

学院设有警察管理系、司法侦查系、信息工程系、司法管理系、思政部、警体部、继续教育部及《警官教育论坛》编辑部等教学科研单位。开设司法警务(监所管理)、法律事务、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行政执行(戒毒管理)、心理咨询、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治技术、司法助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鉴定技术、摄影摄像技术、法律文秘等22个专业。其中,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5个,湖北省教改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多人,其中,高职学生5000多人。

学院现有教师260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78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92人,双师素质教师76人。学院还常年聘请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和司法行政系统行业专家参与教学科研工作。近年来,学院科研实力不断增强,学院教师主编、参编司法部规划教材10多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0多篇;出版各类著作、教材数十部。

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制为三年,与武昌理工学院等院校对口开办“专本衔接班”,按照仔咐“3+2”模式安排教学,在我院学习三年,考试合格后,升入对口本科院校,成绩合格,可获得升入院校普通本科文凭。“此外自考“专本套读”的学生在学院实行“三加一”教学模式,四年可获得武汉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警官学院等本科院校的自考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学院对学生还进行信息通讯、文秘、速录、武术、安防、汽驾等多种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可获得由省人社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学制二年,援疆对口培训时间一年半,均为定向培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工作队伍和加快政法干警便捷招录体烂雀制改革的新要求。这为学院发展提供了前饥戚早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随着司法行政系统对警务专门人才从警制度改革的完善,我院学生可通过公务员高比例职位设置考试进入公安、司法、铁路、森林警察等政法机关工作。同时在法院、检察院、军队、海关、消防、城管及新加坡策安集团等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我院毕业生都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并成为了行业中坚力量。

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武汉大学警察专业介绍 大学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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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 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包括插班生、 第二学士学位 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 录取通知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所在学院(系)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 不可抗力 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腔败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离校治疗,10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年新生入学时向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在学院(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延期注册者,按旷课处理。

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未经教务部批准入学者,不得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三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各学院(系)应当于注册截止日的次日上午向教务部报送学生注册情况。

第三章 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七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可以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年限两年,休学、保留学籍时间均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第八条 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费,按第五十二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章 考 勤

第九条 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 教学计划 规定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席者,即为旷课。对旷课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实习、军训旷课按每天6学时计。

第十条 学生请假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一学期请 病假 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批准,一周以上的由学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学生因事请假,一学期请假两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两天以上由学院(系)主管领导批准。

学生请假 申请书 、医院证明及学院(系)审批意见等材料由伍逗颤学院(系)教学秘书保存备查。

第十一条 学生请假期满,应当及时向学院(系)批假人销假。如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应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续假手续或续假未准者以旷课论处。

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二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如实记载,并归入学生本指橘人档案。学生可以根据需要参加选修课的学习、考核。

在校学习期间,学生一学期所修课程与考核不得超过35学分(试验班培养方案以外语言学分不计算在内)。

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后,参加 毕业论文答辩 。

第十三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及格及以上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课程考核的方式由主讲教师确定,报所在学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批准,并在第一次上课时告知学生。

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未交作业达到作业量的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必须重修。课程考核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包括平时测验、期中考试、作业、课堂讨论、论文、考勤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占30%-50%,期末考试成绩占50%-70%。实验教学课程的成绩评定办法由学院(系)确定。

第十四条 学生应当遵守考核纪律。违反考核纪律,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视情节按《武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学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办理选课和重修(返校重修)手续,未办手续者,不得参加考核。

第十六条 公共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身体残疾、体弱的学生经校医院证明,学生所在学院(系)审核同意,体育部批准后可修体育保健课。体育保健课由体育部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七条 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可以获得创新学分,具体办法按《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为了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实行学分绩点制。 平均学分绩点 (GPA)是评价学生一个时段或大学期间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

成绩 绩点

90-100 4.0

85-89 3.7

82-84 3.3

78-81 3.0

75-77 2.7

72-74 2.3

68-71 2.0

64-67 1.5

60-63 1.0

60分以下 0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该课程的绩点×学分数

平均学分绩点(GPA)=所修课程学分绩之和÷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第六章 自修、重修、缓考

第十九条 自学能力强的学生经主讲教师批准可以免听该课程的部分内容,但应当按要求完成作业,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实践教学环节不能申请自修。

第二十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应当事先持本人申请及有关证明到开课学院(系)教学秘书处办理缓考手续,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凭缓考单参加下次该课程的考核,缓考课程成绩以考试卷面成绩记载。

第 二十一条 必修课考核不及格者应当重修,选修课考核不及格者可以再次选修,也可以改选其它课程。考核合格的课程不能重修。

第七章 辅修与跨校修读

第二十二条 第一学年GPA达到2.7及以上的学生,可以从第二学年开始辅修其他专业。毕业时获得主修专业毕业文凭,辅修了另一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获得了规定的学分,发给辅修证书;毕业时获得主修专业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辅修了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获得了规定的学分,达到《武汉大学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者,授予辅修 专业学士学位 。

第二十三条 申请辅修的学生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系)教学秘书处报名并办理有关手续。辅修的学生既可以随选修专业的学生一起上课,也可以参加学校单独开设的课程学习。

第二十四条 学生辅修专业的成绩管理、辅修课程的审核等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系)负责。

第二十五条 放弃辅修的学生,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系)提供其已修读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经本人申请,教务部审核后,按选修课程记入成绩册。

第二十六条 学生可以根据校际协议跨校选修课程,或交流到其他学校学习,在其他学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经学院(系)审核和教务部认定后予以承认,由学籍管理办公室登载成绩。

第八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七条 本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 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者;

(二) 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病史入学者),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因学校或学院(系)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者。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保送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表演专业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小语种(非英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降分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及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

第二十九条 各学院(系)准许转专业人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10%,接收转专业人数应根据本学院(系)现有教育资源确定,一般不超过本学院(系)新生人数的10%。

第三十条 转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

第三十一条 转专业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第一学期末,学校公布转专业计划,学院(系)公布转专业条件、考核办法等;

(二)第二学期第一周,学生申请,填写《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系)教学办公室,学院(系)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送交拟转入学院(系)教学办公室;

(三)第二学期第二周,接收学院(系)考核,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送教务部审批;

(四)第二学期第三周,教务部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二条 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补修。

第三十三条 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缴费。

第三十四条 学生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我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三十五条 学生转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转入我校的学生,其学分按第三十二条办理。

第三十六条 学生转学的手续一般在学期末办理。

第九章 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

第三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休学:

(一)因伤、病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停课治疗、休养时间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三十八条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经批准后可续修,但累计休学不得超过两学年。

第三十九条 申请休学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因病休学的需附校医院证明),经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部审批并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十条 学生休学期间的有关事宜,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休学学生应当办理离校手续,往返路费自理;

(二)休学学生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不享受奖学金、贷学金;

(三)学生休学期间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 学生因自费出国学习、创业、参加社会实践等原因中断学习的,经本人申请、学院(系)审核同意,教务部批准后可以保留学籍两年。保留学籍学生不享受在校生、休学生的有关待遇。

第四十二条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四十三条 休学、保留学籍学生不应当在学校居住,不参加课程学习、考核等活动。

第四十四条 学校对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发生的事故不负责。

第四十五条 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初向学校书面申请复学,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因伤、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时,应当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其已恢复健康,经学校医院复查合格,学院(系)同意、教务部审批后办理复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不得复学,伪造医院诊断证明者取消学籍;

(二)其他原因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申请复学,经学院(系)同意,教务部审批后办理复学手续;

(三)复学学生一般随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如原专业没有连续招生,由所在学院(系)提出意见,教务部批准,到相近专业学习;

(四)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取消学籍。

第十章 退 学

第四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在校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含旷考)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的(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至2*分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可以编入下一年级);

(二)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每学年所修课程学分未达到28学分的;

(三)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未申请复学或申请复学复查不合格的;

(四)未经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六)两周内未办理注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本人申请退学的。

学生依照上述规定退学,对学生不是一种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学生退学由学生申请或所在学院(系)提出意见,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同意,报教务部审核。

对退学的学生,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由学院(系)送交本人,同时报湖北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无法送交本人的,在学校网站上公告60天,视同送达学生本人。

第四十八条 学生退学的善后事宜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 退学学生应当在接到退学决定书或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离校,档案、户籍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退学学生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由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校内各种关系。

第十一章 出国(境)学习

第四十九条 学生申请自费出国(境)学习,由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部批准。

自费出国(境)学习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退学或保留学籍手续。

第五十条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选派到国(境)外大学学习的学生为交换生。交换生出国(境)学习期间不办理离校手续,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交换生出国(境)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或按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 出国(境)逾期未归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五十二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提前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经学生书面申请,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同意,教务部审核后可以提前毕业。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于毕业当学年的三月份办理有关手续,学籍编入毕业年级。

在规定的学制内不能毕业的学生,可按第三章规定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年限以学年为期,应当办理注册及有关手续。需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于毕业当学年的三月份向学院(系)申请,经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同意、教务部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学籍编入低一年级。

因辅修课程未修完的学生不能延长学习年限。

第五十三条 符合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有15学分以下课程不合格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五十五条 结业生可在离校后1年内返校修读不合格的课程,补作毕业设计(论文),合格后补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五十六条 学生返校修读课程有违反学校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不补发毕业证书。

第五十七条 学满一学年退学的学生,发给肄业证书。

第五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五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湖北省教育行政部门注册。

第六十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负责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六十一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在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此细则施行。

大学专业介绍



武汉大学警察专业介绍 大学专业介绍
1.数学与应用数学
专业介绍:本专业特点是理工结合,培养具有宽厚的数学基础,熟练的计算机应用和开发技能,较强的外语能力,并掌握一定的应用科学知识,能运用数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级科技人才。
就业去向:毕业生适合到科研、工程、经济、金融、管理等部门和高等院校从事教学、计算机应用、科学计算、软件设计、信息管理、经济动态分析和预测等多方面的研究和管理工作。
推荐院校: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
2.信息与计算科学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应用软件开发和管理工作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去向:主要到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和应用开发及管理工作。
推荐院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3.应用物理学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熟悉物理学基本理论和发展趋势,熟悉计算机语言,掌握实验物理基本技能和数据处理的方法,获得技术开发以及工程技术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
就业去向:毕业生能在应用物理、电子信息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技术等相关科学领域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教学和管理工作。
推荐院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
4.应用化学
专业介绍:本专业以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和计算机在化学化工中的应用技术为专业方向,培养具有可从事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业开发和管理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去向:主要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及管理。
推荐院校:北京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5.环境科学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能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政部门和企事业等单位从事科研、教学、规划与管理、环境评价和环境监旁明测等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就业去向:主要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等从事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等工作。
推荐院校: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
6.环境工程专业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和城镇水、气、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和给排水工程,水污染控制规划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知识的环境工程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去向:主要至*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设计单位、工矿企业、科研单位、学校等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和研枯手究开发方面的工作。
推荐院校: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介绍:培养能在科研部门、教育单位、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专门科学技术人才。
就业去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的毕业生适合到各系统或行业的相关部门从事软件开发、经营和维护,也可从事教学、科研和技术工没启嫌作。
推荐院校: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8.生物工程(生物科学)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能在生物技术与工程领域从事设计、生产、管理和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去向:生物科学类专业的毕业生可在教学、科研部门,也可在农、林、渔、牧、副、医、药以及有关的企业与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学研究或其他与生物学有关的技术工作。
推荐院校:北京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9.生物技术
专业介绍:本专业能适应生物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理论及应用性研究,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就业去向:主要到科研机构或高等学校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或在工业、医药、食品、农、林、牧、渔、环保、园林等行业的企业、事业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与生物技术有关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推荐院校: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10.通信工程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掌握光波、无线、多媒体通讯技术、通讯系统和通讯网等方面知识,能在通信领域从事研究、设计、*、运营及从事通讯技术开发与应用、管理与决策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去向:适合邮电部所属各邮电管理局及公司从事科研、技术开发、经营及管理工作,也可到军队、铁路、电力等部门从事相应的工作。
推荐院校:北京邮电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1.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能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领域的设计*、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工作的宽口径、通识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前景:可在机械、电子、冶金、石油化工、航空航天、兵工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工程建设、行政管理及教育工作等。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是集机械、电子、信息技术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知识结构先进,适应面宽广,发展潜力大,是一个发展迅速、需求巨大的热门专业。
推荐院校: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
12.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具备化学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和管理工程等方面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以适应现代化工业发展的需要。
就业前景:主要到化工、石油、能源、轻工、环保、医药、食品、机械及劳动安全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以及工程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几率高,且多能与专业对口。
推荐院校:天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13.热能与动力工程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能够从事制冷、空气调节、供热等能源工程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专业内容包括汽车发动机、涡轮机械、锅炉与换热设备、制冷与空调、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就业前景:在国民经济和部门,从事动力机械(如热力发动机、流体机械、水力机械)的动力工程(如水电动力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空调工程)的设计、*、运行、管理、实验研究和安装、开发、营销等工作。该专业属能源动力类,是国家重点发展领域之一,发展前景广阔。
推荐院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1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能够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试验分析、研制开发、经济管理以及计算机应用等领域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前景:毕业后可在电力科研院所、电力规划设计院、自动化高新技术公司、各地电力公司、各发电厂及非电力企业动力部门工作。可在电力系统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等主要专业方向深造。
推荐院校:浙江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15.电子信息工程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能够在电子工程领域、信息工程领域、计算机技术与应用领域等从事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和管理与决策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去向:电子信息工程类专业毕业生适合到电子行业、广播电视等部门从事电子设备*、电子元件和器件及原材料的开发研制、生产管理等工作,也可到其他部门的相关单位工作。
推荐院校: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16.光电子技术科学专业
专业介绍:培养高级光电子技术科学人才。就业前景:到信息产业部门、电信部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公司,主要从事光电子技术科学,光电信息工程与技术、光通信工程与技术、光电信号检测处理与控制技术等领域的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和管理等工作。
推荐院校: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17.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专业介绍:该专业主要培养从事空间飞行器(包括卫星、载人飞船、空间站等)、运载火箭及导弹总体设计和结构设计、飞行动力学与控制系统设计及其他民用产品机电一体化与控制设备的设计、开发与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就业前景:毕业生基本进入科研设计单位和国有企业、部队以及高等学校
推荐院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8.飞行器动力工程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适应民航现代化与国际化需要的,既具备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又具备工程师基本技能训练,有较强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的民航机务高级技术人才。
就业前景:主要从事飞行器(包括航天器与运载器)总体设计、结构设计与研究、结构强度分析与试验,并从事通用机械设计及*的工作。由于我国航空航天领域近年来的飞速发展,开发发动机的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的毕业生每年都供不应求。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大部分学生都在航空、航天、民航等领域对口从事研究工作。但是还有很多学生去了能源、交通、管道输送等部门施展才华。而这些国家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都依赖航空航天发动机改装成的核心部件。
推荐院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19.边防管理学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适应新时期公安边防工作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在公安边防部队从事国(边)境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和部队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前景:主要到公安边防部队和出入境管理部门从事国(边)境管理和出入境边防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为100%。我国疆域辽阔,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对外开放的领域将越来越广,进出口口岸也必将随之增加,加之当今国际局势并不稳定,为防止国际上某些居心叵测的势力和个别不法分子入境,边防管理将会更加重要。
推荐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20.服装设计与工程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掌握服装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在服装生产、科研、教学、贸易等部门从事服装产品设计与开发、服装生产技术、服装企业管理、针织产品工艺设计与生产、服装贸易以及服装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前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服装产业的蓬勃发展急需大量专业人才,该专业毕业生不仅在服装生产和*企业、服装研究单位、服装行业管理部门从事服装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服装理论研究工作,还可到新闻出版机构从事宣传评论等方面工作。
推荐院校: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
21.包装工程
专业介绍:本专业以包装技术与工艺为重点,强调运用计算机进行包装结构设计能力的培养,培养具有包装系统的工艺设计、结构设计、形象设计、质量检测、技术管理以及包装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开发、研究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前景:毕业生可在商品生产与流通部门、包装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外贸和商检部门工作。另外还可从事印刷、广告设计、产品设计等工作。我国已经成为一个包装大国,形成了一个独立完整、门类齐全的现代包装工业体系,但适应入世和绿色包装浪潮的包装科研、教育和管理高级人才极度缺乏。
推荐院校:北京印刷学院、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商学院、西安理工大学
22轻化工程
专业介绍:培养在轻化工程领域从事生产、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前景:轻化工程专业就业前景广阔。毕业生可进入轻化工程领域的各大公司、研究所、设计院、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单位工作。据资料显示,轻化工程这个专业的就业率最高达到98%,而且毕业生就业多集中在江苏、浙江、广东等东部发达地区。该专业毕业生大都属于技术管理型人才,因此就业后的待遇也相当不错。
推荐院校:天津科技大学
23食品科学与工程
专业介绍:培养从事新型功能食品、绿色食品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工程设计、产品开发、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与*等方面工作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前景:毕业生可在食品加工与*、食品机械与设备、食品原料与配料、食品物流与营销等企业以及相关的研究、设计院、大专院校和以食品产业为对象的经济管理、公共卫生、技术监督、商品检验和贸易等部门工作;也可在攻读食品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农产品加工及贮藏等学科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荐院校: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商学院
24电子科学与技术
专业介绍:该专业培养能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以及教学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就业前景:该专业毕业生主要分配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及高新技术公司从事光电子、光通讯、激光技术及其应用等方面的研究、设计、开发和管理工作。
推荐学校: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25物流工程
专业介绍:培养从事物流策划、预测、物流系统设计、营运、物流企业的管理、规划、生产、经营等技术工作,跨越工学、管理学两类学科的高级复合型专门技术人才。
就业前景:物流作为一门朝阳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而掌握现代物流知识、技能的中高级物流人才在沿海发达地区几乎供不应求。高级物流人员的平均年薪在10万元左右。该专业毕业生主要到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生产管理(包括生产企业资源计划、物流、调度、组织与控制)、经营管理、技术管理与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从事工商企业、交通运输行业和物流相关部门的社会物流、生产物流和绿色物流方面的工程策划、仓储、配送、装卸等工程技术设计、装备选型与开发应用、管理和营运等工作;如第三方物流企业、港务局、物流园区、汽车*、硅谷或光谷、计算机厂、烟草厂、港机厂、造船厂、钢铁冶金、起重运输及工程机械厂、交通运输、航运及航务部门和科研设
计院所、规划设计院、大专院校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领导管理和教学科研工作。
推荐院校:同济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26航海技术
专业介绍:培养懂得现代海洋船舶驾驶、船舶运输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过识别和运用各种航图、导航仪器表、GMDSS通信方B专项训练的高级航海技术人才。
就业前景:毕业生主要到海洋运输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海洋船舶驾驶和营造管理工作。
推荐院校:天津理工大学
27飞行技术
专业介绍:培养民用航空飞行及飞行运行管理人员。
就业前景: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100%,主要到民用航空部门从事民用飞机驾驶工作,也能够承担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航空运输的技术与管理工作。
推荐院校:中国民航学院
28交通工程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能在交通部门从事交通规划、交通工程设计、交通系统控制、工程项目评价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在高校各专业中名列前茅。能在国家和省、市的发展计划部门、交通规划与设计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从事交通运输规划、交通工程设计、交通控制系统开发等方面工作或在教育、科研部门从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推荐院校:中国民航学院、天津城建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同济大学
29交通运输
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能在国家及省市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运输的组织、指挥和决策的高级技术人才。
就业前景:多年以来,交通运输专业的毕业生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但是,铁路系统还仅仅是用人需求的一部分。与交通运输专业对口的就业方向还包括了公路、水路、航空和城市交通等各类交通运输部门。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交通运输专业的毕业生是在各个交通系统从事规划、设计、指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使得交通运输系统能够高效地运转。
推荐院校:中国民航学院、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30信息安全专业
专业介绍:培养掌握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网络与大型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能够从事计算机网络与大型信息系统安全设计、工程开发及系统管理,信息安全理论与法律法规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前景:从事信息安全产品研究与开发、网络通信与信息服务等工作,可以到国家机关以及各级信息中心部门工作,从事信息安全教育与研究工作。我国已将信息安全列为今后十年优先发展领域,目前信息安全方面的人才很少,而金融、商业、公安、军事和*部门对信息安全人才的需求是很大的。
推荐院校:南开大学
31软件工程专业
专业介绍:是计算机领域发展最快的学科分支之一。本专业培养掌握计算机软件基本理论知识,熟悉软件开发和管理技术,能够在计算机软件领域中从事软件设计、开发和管理的高级人才。
就业前景:除考取国内外名牌大学研究生外,主要毕业去向是计算机软件专业公司、信息咨询公司以及金融等其他独资、合资企业。一份最新报告显示,从1996年至2006年,我国将有100多万个需要软件技能的新职位,目前就有10万至40万个需要电脑软件技能的职位因无人填补而空着。
推荐院校: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32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介绍:将电子技术、信号检测与处理、计算机技术等高科技手段运用到医学中去,是医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主要学习与电子、信息和生命科学有关的基础理论,学习综合运用工程技术与医学相结合的基本知识,开发、设计、研究医学仪器以及现代医疗的基本方法与技能。
就业前景:主要到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医学仪器以及其他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产业等部门从事研究、开发、教学及管理的工作。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是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新型学科,是我国二十一世纪优先发展、重点支持的学科之一。现代医疗设备多是高科技产品,我国基本依靠进口,因此该专业人才需求迫切,数量很大,将有长久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推荐院校: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
33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专业介绍:培养能从事塑料、橡胶、胶粘剂、纤维、涂料等材料的合成、改性、物料混配、成型加工技术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就业去向:主要到高分子材料的合成改性和加工成型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毕业生继续深造的可能性极大。 推荐院校:北京化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34临床医学
专业介绍:培养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通科医师。
就业前景:毕业生适宜在各级医疗单位、医学科研机构和学校从事临床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七年制毕业生适宜在省、市级以上的医疗单位从事临床医疗、科研及教学工作。
推荐院校:天津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
35麻醉学
专业介绍:培养从事临床麻醉、复苏和急救工作的麻醉医师。
就业前景:毕业生适宜县级以上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研究机构的麻醉科、急诊科、急救中心、重症监测治疗病房(1CU)、药物依赖戒断及疼痛诊疗等领域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和复苏、术后监测、生理机能调控等方面的工作、教学、科研工作。
推荐院校:天津医科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
36护理学
专业介绍:培养从事临床护理和护理管理工作的护理师。
就业前景:毕业生适宜在省、地、县级专科或综合医院从事高级护理或管理工作,也适应在有关学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推荐院校:天津医科大学、北京大学(限女生)、中国医科大学(限女生)、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
37药学
专业介绍:培养从事一般药物制剂、鉴定及临床合理用药等工作的药师。
就业前景:毕业生适宜在各级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从事药师工作,药品检验、药学研究单位及各类制药制剂厂、有关学校从事研究、教学等工作。
推荐院校: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复旦大学、四川大学、吉林大学
38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介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际动手能力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用性和通用性宽口径的高级技术人才。
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水利水电、电力行业的管理、设计、科学研究机构,工程施工单位和高等院校从事相关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等工作。也可在土木建筑及其他行业从事相关的工作。
推荐院校: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39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专业介绍:培养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部门从事科研、教学、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去向:主要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等工作。
推荐院校:东北农业大学、武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40土木工程
专业介绍:培养具备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研究开发、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前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对各类土木工程建设人才的需求将十分巨大。主要到房屋建筑、地下建筑、隧道、道路、桥梁、矿井等的设计、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资、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
推荐院校: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41城市规划
专业介绍:培养能熟练掌握城市规划设计(包括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了解城市发展的基本理论与当代城市发展趋势,具备建筑、地理、园林、经济等多方面修养与实践技能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就业前景: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工作,同时也可以从事市政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等相近领域的工作。随着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趋势,本专业就业形式广泛,前景光明。
推荐院校: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
42建筑学
专业介绍:主要培养从事建筑、城市、室内、景观等方面设计工作的建筑业高级人才。
就业前景:建筑设计(研究)院,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大专院校建筑学院(系)或建筑科研部门。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猛,目前专业技术干部所占比例很小,尤其高级技术人才十分缺乏,急需补充。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市场上建筑类、土建类人才就业看好,社会需求量在各学科类别中一直名列前几位,尤其是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方面的专业人才很受欢迎。
推荐院校: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理科部分
43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专业介绍:培养能在设计研究院、建筑工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的科研、生产、教学等单位从事工作的高级人才。
就业前景:主要到城市中的设备生产厂家、设备经销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工程设计部门、工程安装公司、学校与科研单位等行业工作。在对健康日益注重的明天,对居室和办公环境要求的提高,必然带来对建筑设备性能要求的提高。
推荐院校: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44工程力学
专业介绍:培养能在机械、土建、材料、能源、交通、航空、船舶、水利、化工等工程中从事与力学有关的科研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和力学教学的高级工程科学技术人才,具有应用计算机和现代实验技术手段解决与力学有关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
就业前景:可在航空航天、机械工程、车辆工程、建筑工程、海洋工程等领域从事科学计算、软件应用与开发、实验分析、产品CAD与优化等工作,或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推荐院校: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45工业设计
专业介绍:培养具备工业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学工作。
就业前景:工业设计是随着社会发展、科学进步、人类进入现代生活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在欧洲、美国、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得到了迅速发展。毕业生可以在传统工业、IT产业、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从事工业产品设计、人-计算机交互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方面工作。
推荐院校:天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

48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介绍:培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专门知识,有创新精神和实际动手能力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用性和通用性宽口径的高级技术人才。
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水利水电、电力行业的管理、设计、科学研究机构与工程施工单位和高等院校从事相关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等工作。也可在土木建筑及其他行业从事相关的工作。
推荐院校: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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