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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职业学校专业推荐表 江苏徐州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当中,对于大学专业一定都很关心,今天蜕变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徐州职业学校专业推荐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徐州职业学校专业推荐表 江苏徐州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B01-B11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B12-B34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为*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正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并提供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的学生干部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证明;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3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3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7日-3月1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3月1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7日9∶00-3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结束时间为考试当天开考前。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考生简历(含学校经历从高中填起)”栏写明高中之后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五)条”中的第几点,其中以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写明担任职务名称和起止年月,符合其他条件的要写明符合担任职务(或工作经历)和起止年月。
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1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考核方式
B01-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B12-B3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
B33-B34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1.B01-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2.B12-B3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
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试讲,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B33-B34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B01-B11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B12-B34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B01-B11岗位在试讲后(B12-B34岗位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
4.*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开具时间为三个月以内。
5.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劳动合同或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人事部门、学工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
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取或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0516-85782200、1985208220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025-52616712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3日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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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徐州职业学校专业推荐表 江苏徐州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hrss.xz.gov.cn )、邳州市人民*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 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 )、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招聘对象为2022年毕业生〔含2021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六)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七)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中职专业课应聘人员聘用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者予以解聘,详见《岗位表》。

(八)具备《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有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规定的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网站( http://pzjy.djwenhua.top )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月6日9:00—1月11日17:3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6日9:00—1月12日12: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月6日9:00—1月12日15:3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月6日9:00—1月12日17:3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月6日9:00—1月12日20: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吋,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者,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或放弃报名,未按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笔试及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在报名系统上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负责及时通知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考资格。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6.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做好以下防控工作:(1)提前申领“苏康码”“行程码”,资格审核和考试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当天“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考试和现场资格复审。徐州市外及14日内有徐州市外旅居史应聘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3)独自进入考场和资格复审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疫情防控要求。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1月14日-15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的,如开考比例未达到1:5,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开考比例达到1:5,须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星期六)14:30-16:30,笔试地点:邳州市解放路实验学校。

4.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履行入场手续,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邳州市人民*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 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 )、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原则上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http://www.chsi.com.cn );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学习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4.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已取得的相关证明。(中职专业课应聘人员须聘用后两年内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上述1-4顺序排列。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不再递补。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备课30分钟,模拟授课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只需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作为招聘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按百分制以实际得分计算,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时在网上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予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邳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邳州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0516-67061292、67061291(邳州市教育局)、0516-86288837(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0516-86626258(邳州市教育局)、0516-86288538(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19年江苏徐州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



徐州职业学校专业推荐表 江苏徐州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徐州市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属于我市认定受理范围。

1.具有我市户籍;

2.在我市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我市居住证;

3.在徐州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

4.为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5.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时,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生只能免试申请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受理机构

(一)社会人员在户籍地(或居住地)进行申报

1.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在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申报(户籍或居住地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者在鼓楼区申报)。

2.初中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山区者在铜山区教育局申报;户籍在其他六县(市、区)者在当地教育局申报。

3.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山区者在徐州市教育局申报;户籍在其他六县(市、区)者在当地教育局现场确认,由当地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送市教育局认定。

4.大屯矿区内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在沛县教育局申报。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厅受理认定。

(二)关于在徐高校学生的申报

1.在徐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也可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户籍地申请认定。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

2.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在读“专转本”学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申请校内认定的全国统考合格毕业生,注册时,请正确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我校学生应选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泉山区教育(教体)局,确认点为徐州工程学院;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铜山区教育局,确认点为徐州工程学院;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徐州市教育局,确认点为徐州工程学院)。

四、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16日(可在校内申请认定),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2日至20日(请回原籍地申请认定)。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报名。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校内认定的毕业生,请正确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泉山区教育(教体)局,确认点为徐州工程学院;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铜山区教育局,确认点为徐州工程学院;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徐州市教育局,确认点为徐州工程学院)。

申请人需在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要求上传。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各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

我校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

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中心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38室(就业科)

现场确认对象:仅限我校2019届毕业生(包含师范生及非师范生)。

徐州市教育局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针对第二次网上报名人员):

6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原第九中学院内A楼103室(市宣武市场南,新生街76号)

其他各市、县、区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地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体检

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有关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具体的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由各认定机构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就业网通知公告栏)。

(四)领取证书

7月底前,各认定机构向认定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及时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

五、现场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地申请的,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

2.持有徐州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在校就读学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

申请人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 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学历信息通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国(境)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认证书。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或提供其他能证明全日制师范生的材料。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时申领江苏省教育厅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八)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33mmX48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九)《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正反面打印,只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粘贴好照片,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十)档案袋1个,并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前七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无误的,不需再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附件包含以下内容:

1.徐州市各地认定教师资格咨询*

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

4.《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2021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专业教师公告...



徐州职业学校专业推荐表 江苏徐州邳州市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引进岗位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sxz.hrss.gov.cn )、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丰县教育局”专栏( 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61 )和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 http://www.fxzjzx.com/ )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引进人数、引进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者予以解聘。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报名期限: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

(2)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 http://www.fxzjzx.com/ )网址上进行公布。

2.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相关报名材料请发送至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报名邮箱:zsq@fxzjzx.com,邮件主题“姓名+岗位代码”格式注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电子扫描材料:

①《2021年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国内2021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③0109至0112岗位须另提供近5年来省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或者人社部颁发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扫描件。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引进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引进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

(5)本次教师引进不收取考试费用。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当天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可暂缓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三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http://www.chsi.com.cn )。

2021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择业期内未就业书》。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未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的人员应做好以下防控工作:(1)提前申领“健康码”,资格审核和考试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现场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应聘人员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3)独自进入资格审核和考试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站( http://www.fxzjzx.com/ )上公布。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及相关专业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可以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登录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0101至0104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0105至0112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占50%,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技能测试时间因专业而定。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 http://www.fxzjzx.com/ )网站上进行公布。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丰县教育局、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参加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同上)。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 http://www.fxzjzx.com/ )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丰县教育系统教师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有关待遇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一经录用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每月发放2000元的住房补贴,发放期限为5年(60个月)。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本次专业教师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专业教师工作引进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sxz.hrss.gov.cn )、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丰县教育局”( 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61 )专栏和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 http://www.fxzjzx.com/ )发布,引进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 http://www.fxzjzx.com/ )网上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政策咨询*:张老师:0516-67768629,孙老师:15162178223

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6-80396925

丰县人社局事业人事管理科:0516-89215163

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16-892228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021年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2021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引进专业教师报名表.doc

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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