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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技术专业职业学校招生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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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技术专业职业学校招生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我院2021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570在陕招生代码:8135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向阳19号

邮政编码:710500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电子信息和数控技术为特色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学院下设信息工程系、机电工耐兆程系、经济管理系、数字传媒系、文化教育系和基础部、中专部、继续教育部、对外交流合作部。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案,讨论解决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各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物仔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考生所报专业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的专业或其它专业录取。

第十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省招办投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执行。

第十一条录取实行网上远程录取的方法,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按照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语种不限制,但进校后只办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再进行任何加试。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奖、助学金政策,分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另外学院设有奖学金(按等级颁发奖学金)。

第二十条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特困3800元/年/生,一般贫困2800元/年/生。统招大专(高职)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限额8000元/年/生)。另外,学院设有校内外勤工俭学(自愿参加),以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被录取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校报到注册。因特罩亩汪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招生人员、接待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

第二十三条若本章程的规定与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029-82619336029-84674009

传真:029-84674009

网址: http://www.sxitu.com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电子技术专业职业学校招生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创建于1974年,是一座已有四十多年历史的学校了,主管部门是直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由官方机构主管之下,学生的合法权益首先是能得到很好的保障。而且学校还是广东省创办最早的电子信息(IT)类省属重点公办中专学校。2007年更是被国家人事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单位,2017年还荣获广东省教育教学质量一等奖,这些难得的奖项荣誉是国家对学校的教学教育工作的极大肯定。


二、招生专业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现在开设了五大专业系别:电子技术应用系、信息技术系、商务管理系、幼儿教育与保健系、数字艺术系。下面划分有十七个专业,同学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来了解和选择相关的专业:


电子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通信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移动应用技术与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机器人装调与维护、美术设计与*、工艺美术、动漫游戏、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国际商务、商务英语、社文化艺术、幼儿保育。


三、招生对象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对象是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即可。其他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生都可以拿相关证件直接到该校面试报读。


四、代表特色专业


电子技术应用系是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的代表专业院系之一,创建于1974年拥有专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实训设备、成熟的教学管理方法;现有电子技术应用、通信技术、机电一体化、汽车运用与维修四大专业,就业方向范围御辩早宽广。历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推荐率将近百分百。是社会工业化人才需求最多的专业之一。


五、办学理念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实行专门化教学模式,根据学生的不同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进行人才培养。目前学校有48间实训室,与多家企业单位建立校企合作,实现“学中做”、“做中学”的教学目的,镇雀使学生学有所成。


在管理上,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建立了覆盖全校的网络监控体系,管理科学规范。对抽烟喝酒、校园霸凌等违纪行为零容忍,注重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办学以来,一直秉承“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举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注重学生兴趣特长的培养,成立了校园广播站、视听协会、无人机航灶冲拍协会等30多个社团。文化活动精彩纷呈,都是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022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电子技术专业职业学校招生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2022年 北京 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委

第三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及证 书 种类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乱银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

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 考试 工作领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与各省协商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北京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所报 志愿 要求的考生按照 高考 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市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学费 60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十二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学校执行国家奖学哗族宴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3.  学校设有校内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 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联系*、网址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咨询*:穗数010-87220979、87220709

监督*:010-87220596

网址:www.bpi.edu.cn

第十五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1. 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2. 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

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电子技术专业职业学校招生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2022年 山东 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招生 工作 ,规范招生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阳光 高考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首圆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5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专科

第七条 校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大学城文化路8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党委 书 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 校招 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凡属招生 考试 、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有关招生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十三条 学制:三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要求:语种不限、不加试口语,对听力不作要求。

第十六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鲁招考《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按照“遵循 志愿 、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做退档处理;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者册塌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以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姿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在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四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校没有任何形式的招生代理行为,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私人代为发布招生广告或招生宣传资料。对以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大学城文化路888号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0531-83118111、83118771

监督*:0531-83111836

传真:0531-83118771

邮政编码:250200

学校网址:http://www.sdcet.cn

E–mail:dzxyzs@163.com

2022年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贵州 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录取规则、奖助学政策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 高考 招生录取 工作 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统一 考试 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80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 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天玑路

学院简介: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于2016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批准成立,是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贵州省电子工业学校,始建于1979年,占地面积10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投资规模超20余亿元,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学院位于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处于国家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中心地带,毗邻“腾讯数据中心”“华为全球数据中心”“苹果中国(贵安)数据中心拿岁”、三大通信运营商数据中心等大数据前沿阵地,这些为学院与产业园区深度融合,实现教学链与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衔接创造了条件。

学院开设了以大数据为引领的智能物联网、电气自动化、智能网联汽车、电子商务等五大专业群共25个专业,其中大数据技术专业群获批贵州省“兴黔富民”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群立项建设、获批贵州省 高水平专业群 立项建设。学院获得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复“大数据产教融合基地项目”、获批“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目前学院是省、市重点打造的数据中心运维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由党委 书 记、院长任双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招生 就业 指导办公室、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和监督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专业目录 。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 新生 的依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 志愿 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条 对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并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的考生,按《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定予以录取。

第十一条 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按国家政策在校学生可参与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家庭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分档评选,平均3300元/年。

第十五条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对象为“贵州省精准脱贫户(原精准扶贫户)”,在贵枝敏衫州省扶贫办数据库内的精准脱贫户学生可享受教育精准扶贫专项猛腔助学金1000/生/年;免(补助) 学费 3500或3850元/生/年。

第十六条 学院奖学金,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奖项,获奖学生比例达在校生的20%。

第十七条 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针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可由学院组织校内勤工俭学。

第七章 学历 证书 的颁发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 毕业 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录取新生报到详见【录取通知书】、【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条 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院批准,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包括体检)。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0851-88124040  88124041  88124042

网址: http://www.gest.edu.cn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州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天玑路

邮政编码: 561113

以上就是蜕变学习为大家带来的电子技术专业职业学校招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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