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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优化 中小学校岗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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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优化 中小学校岗位管理

中小学校岗位管理

为了县管校聘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校(包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等级

(一)中小学岗位分为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二)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中教师岗位是主体岗位,分为11个等级,其中正高级二至四级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中小学校教师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按照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规定标准的上限执行。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为辅助岗位,由县区进行集中设置,统筹使用,一般不设高级岗位,中、初级岗位总量、结构比绝手例、最高等级按照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规定标准的上限执行。

人社部门对中小学校岗位实行总量核定并肆嫌和总量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在总量核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确保在总量不突破的基础上实现每个学校动态调整。

(四)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技术工岗位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5个等级,依次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其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等级考核结果确定。

三、岗位工作量参考标准

(一)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周课时数)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12-14节,其他学科16-18节。

2.初中和高中:语文、数学、英语10-12节,其他学科12-16节(学校结合实际安排课时)。

县区学校、小规模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学科周课时量,以满足学校实际需雹氏求,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

(二)管理、教辅、工勤工作量标准

1.管理人员。鼓励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坚持一线代课。校级干部每学年代课或者听评课不得少于100节;中层管理人员同时代课一般不少于所教学科标准工作量的1/2。其他管理岗位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核定,量化标准。

2.教辅、工勤岗位的工作量根据学校的规模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专门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工作量标准

专门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结合学校专业设置情况提出分学科工作量和岗位设置办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使用。

四、岗位核定

(一)岗位核定原则

教育行政部门在人社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校岗位总量内,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和城镇从紧、倾斜农村、保障重点的原则,按照优先满足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合理统筹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大力精简工勤岗位的总体要求,以学段分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学岗位(含管理岗位、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两类核定各中小学校岗位总量,核定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要充分考虑新 高考改革 带来的影响,在岗位核定中留有余量。

(二)教学岗位核定要求

1.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生师比、班师比、课师比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配备。

2.学校开设的其它非国家课程不作为配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量依据。“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在 绩效考核 时统筹考虑,但不作为配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量依据。

3.对于确需保留但规模偏小的学校和教学点,根据学校的班级人数,可采取一班一师包班的办法配备教师。对于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音体美及外语、计算机等学科教师,及一所学校内不达规定课时工作量的其他学科,采取“一校设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的办法统筹配备教师。主要任教学校在 绩效工资 分配奖励时予以适当倾斜,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任教课时超出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发放超课时量补贴。(超课时量补贴由各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设立,自行发放)

(三)非教学岗位核定要求

1.非教学岗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由各中小学校在岗位限额内采取“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办法自主设置。达不到最低课时工作量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应*承担非教学岗位工作。

2.对按规定在一所学校内不能足额配置的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设置,实行“一校设岗、多校就近使用”,工作量合并计算。

五、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

1.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0%,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20%。

2.普通高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5%。

3.普通初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2%。

4.普通小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1%,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9%。

5.幼儿园:教师岗位数量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2%。

六、岗位聘用

(一)聘用原则

1.中小学校要按照“因事设岗、专兼结合、精简高效”的原则,明确具体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分别编制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说明书,做到岗位名称明确,岗位条件清晰,工作标准具体,考核办法有据。

2.中、高级教师岗位的聘用条件要向班主任倾斜、向业绩突出的骨干教师倾斜、向承担一线教学任务较重的教师倾斜。

3.对中小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或因教师重病、生育、脱产培训等形成岗位空缺的,可选聘校内教师顶岗任教,顶岗教师任教课时超出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应当发放超课时量补贴。

(二)聘用条件

1.管理岗位

同时*管理岗位和 专技岗位 的人员,一般情况下按专技岗位管理。

九级、十级职员岗位聘用条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

竞聘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聘任满3年;

竞聘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聘任满3年;

竞聘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聘任满3年;

竞聘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聘任满3年;

竟聘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聘任满3 年。

聘用五级、八级岗位人员应优先分别从六级、九级岗位人员中产生。

3.工勤技能岗位

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见习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聘用办法

1.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岗位竞聘分为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组织调剂三种方式。校内竞聘由各中小学校负责,跨校竞聘、组织调剂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2.校内竞聘。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97%,优先保证学校原有教职工竞聘上岗。优先聘用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规定的人员以及五年内退休人员、孕期 哺乳期 人员、在治疗期的重病人员以及参加支教、挂职的人员等。符合以上条件但对学校提供的岗位不满意的,可参加校内或跨校竞聘上岗,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

3.跨校竞聘。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岗位的3%。主要用于优化校内教师资源配置,用最好的岗位吸引最优秀的教师,促进中小学校教师有序流动。

4.空岗补聘。学校因学科调整、自然减员等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每学期期末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岗位用人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求面向社会或交流学校择优选聘,确保新学期应聘到岗。学期中因教师病产假、培训进修等原因出现教学岗位临时性空缺的,原则上从本校教师中选聘顶岗任教。

(四)聘用程序

1.组织岗位竞聘

(1)校内竞聘

①宣传动员。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

②组建机构。学校应成立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人事争议仲裁小组等竞聘工作机构,负责竞聘上岗的组织实施。以上三个工作机构组成人员互不重复,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参加。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人员、教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小组由学校党组织有关人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小组成员由工会有关人员、教职工代表组成。

③制定方案。岗位设置和竞聘方案由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经学校教(职)代会通过,在教职工大会宣布或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施。

④公布岗位。按班主任、科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

⑤资格审查。教职工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申请人的应聘资格。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⑥组织竞聘。学校根据实际采取述职、同行评议、水平评价、*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组织实施。

⑦结果公示。竞聘结果的公示范围应与竞聘范围一致,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⑧同一学段的学校校内竞聘时间应保持一致。

(2)跨校竞聘

自愿跨校交流人员,可参加跨校岗位竞聘。跨校岗位竞聘一般以学段为单位,按照先教师岗位后其它岗位、先高等级岗位后较低等级岗位的顺序,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组织学校和教师进行双向选聘。高级中学的教师,可参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竞聘;义务教育学校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师,可参与高级中学岗位竞聘。一轮跨校竞聘未完成选聘,可组织多轮。

①公布岗位。中小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及聘用条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核准跨校竞聘岗位,并及时公布。

②组织报名。符合岗位要求的竞聘人员自愿向设岗学校提出申请,设岗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③双向选聘。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组织设岗学校与申请人进行双向选聘。设岗学校根据岗位要求,自主确定选聘方式,择优聘用。

④结果公示。根据双向选聘结果,在设岗学校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3)组织调剂。对于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进行统筹调剂安排。

(4)因学校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的,参照跨校竞聘程序组织岗位竞聘。

2.签订合同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教职工,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实行合同管理。

(2)新聘的初任教师实行1年试用期制度。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教职工岗位履职及考核情况,组织聘用合同的续签或岗位竞聘。

七、岗位管理

(一)岗位聘期管理

1.学校对教职工聘用期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平时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相衔接,在年度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教师聘期内的师德表现、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

2.中小学教职工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作为续聘、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聘期考核基本合格,不得列入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推荐人选,是否续聘视具体情况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实行岗位退出管理。对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休病假期满未按期到岗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人员、请事假超过国家规定期限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岗位续聘或晋升岗位等级时,参加竞聘上岗,实行能上能下;对未完成聘用合同约定工作任务等情况的,可以低于原层级、原等级岗位聘用,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调整到其他类别岗位。特别是对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后不坚持一线教学或教学工作量不满规定人员,要通过严格考核降低其岗位等级及工资待遇。

(二)岗位退出管理

对按规定应予缓聘,未竞聘上岗、考核不合格或其它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实行教师岗位退出管理。退出途径包括缓聘、转岗、待聘、解聘和辞聘。

1.缓聘。对个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人员,聘用单位可缓签聘用合同。缓聘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缓聘情形消失后,可参加原学校岗位竞聘或跨校岗位竞聘。

2.转岗。未能竞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的人员,经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应予以转岗。被确定转岗的人员应参加本校教辅、工勤岗位等的竞聘。转岗人员按照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按新聘岗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非教师岗位一般不设高级岗位。

3.待聘。

(1)未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的或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经研究可列为待聘教师。

(2)待聘期最长一年。待聘期间学校应安排待聘教师跟岗培训,根据岗位空缺及待聘人员条件安排临时性工作,并至少提供1次上岗机会。

(3)待聘教师在学校内部待聘期满,仍未能聘用上岗的,可委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工作单位。委托推荐期最长一年。

(4)待聘教师在待聘期和委托推荐期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待聘及委托推荐期内,年度考核评为合格以下等次,不能参加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

4.解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经学校校务委员会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同意,应予以解聘。

①根据《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应予解聘的。

②不同意待聘和委托推荐的;

③委托推荐期满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④无故连续脱离教学岗位15个工作日以上的;

⑤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⑥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2)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解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流转手续。

5.辞聘。教师根据有关规定,在聘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经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可予以辞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辞聘人员有违反聘用合同的,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聘用合同解除后,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辞聘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流转手续。

(三)其它情形管理

1.因身体原因完不成教学任务的人员。对患有重大疾病无法承担教学任务且请病假的教师(如癌症、精神疾病治疗期间),须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病休,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豫人社薪〔2014〕6号)的计发办法执行;关于绩效工资问题,从批准病休起,6个月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发放,超过6个月发放绩效工资全额标准的60%。病假超过1年的,则需要做医疗鉴定,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为其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对患有较重职业疾病,医疗期已满后不能从事教学岗位工作但能承担学校一定非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学校可安排其到其他合适的岗位工作,并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

2.即将到龄人员。距离退休五年(含五年)的年老体弱教师(男教师按60周岁,女教师按55周岁计算),学校可酌情减少其教学工作量,但要有其他工作量作补充,总体达到满工作量。女性高级教师年满55周岁到达退休年龄,选择60岁退休的,但是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不承担一线教育任务的要降低其岗位等级及工资待遇。

3.借调人员。从中小学借调在编的教师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经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市直学校借*师必须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通过,并由人事科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借调时间超过6个月的,要立即通知本人返*学岗位,并按照规定工作量承担教学任务;拒不返回学校的中小学教师,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

八、人事争议仲裁

要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服务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职工如对岗位聘用结果有异议,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及时调解,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不服从教育行政部门调解的可向人社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等专业学校发展工作思路?



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优化 中小学校岗位管理
一 关于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几点思考

思考如下:
一、努力创新办学思路
1、扩大办学规模,追求规模效益
我国现有的中等职业规模普遍偏小,规模效益低下,通过原地扩建,撤并、联合办学等形式,组建职教集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学校的吸引力,提高学校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进而把职业教育做大做强。
2、加强骨干专业的现代化创新
专业特色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即围绕市场设置专业,依据市场需求培养学生,实现专业设置与市场的良好对接。从经济结构调整、生产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中,从对缺少一技之长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中,找到中职教育新的着力点和增长点,才能使中职教育的层次结构、类型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人力资源的需求结构相适应,不断增强专业的吸引力和生命力。同时,面对就业市场的严峻形势,整合专业劳动中介机构介入毕业生安置工作,实行市场运作,一是可以减轻学校毕业生安置的压力,二是更加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从而使学生招得进、留得住、学得好、推得出。
3、改革办学体制
职业教育的目标应该随着形势变化而变化。职业学校体制改革应面对各种层次的学生灵活办学,推广学分制和弹性学制。要改变过去传统职业教育统一培养规格、统一课程、统一管理的状况,给学生自主,有的善动手,让他们多学些技能,理论课程可适当降低要求;有的学生有意自主创业,就给他们提供创业教育;有的人准备升学,就提供相关条件;有的学生愿意先工作或创业,积累实践经验或取得一定收入后再继续学习,学校可允许暂停学习,这样适应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对教育选择的需求,有利于学生更加主动学习,提高学习兴趣。
二、大力提高办学效益
1、走出应试教育的误区
教学质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核心。因此必须调整质量目标,深化教学改革。当前,重要的是要使职教走出应试教育的误区,把应用教育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术资格标准办学,对学生所学的技术技能进行强化训练,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姿祥李
2、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
中等职校应主动按照国家规定的训练标准去培养学生的技术创新能力,满足学生就业、创业和个性发展的需要,培养学生以专业理论、技能和实践科目为主的综合职业能力,打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迫切需要的高素质的队伍。
总之职业学校要树立“大教育观”,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针对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发展环境、发展动力、发展战略和新变化,注重科学管理,切实抓住机遇,与时俱进,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 为中等职业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为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启动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认定工作,并对认定的学校给予经费上的大力支持,目前已公布了三批中等宴卜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一般学校规模较大,实验实训设施较好,办学有特色,教学质量较高,是中等职业学校的骨干龙头学校。

三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计划

我觉得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计划,你可以去找你的班主任老师去商量。

四 中等职业中学职业指导工作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职业教育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xx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xx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和《如东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升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强化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推进职教课程改革,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全面提升我县中等职教教学质量。
二、工作要点:
1、狠抓教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进一步贯彻落实《xx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和《如东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意见》,加强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研究、教师业务等方面的管理;组织学习并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在外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防范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我县职业教育管理水平。
2、推进课程改革,改革课堂教学。
组织全县职业学校广大教师学习《xx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领会课改精神,加强教师迹迟培训,营造课改氛围,选择重点和特色专业实施课改试点,形成并总结经验,为全面、深入推进全县职教课程改革提供示范或参考;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师观念,改变教学行为,优化教学过程,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3、抓实教研科研,促进教师发展。
进一步增强全县职业学校的教科研意识和氛围,切实开展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努力做到教研科研一体化,教研科研服务教学需求,通过教研科研活动的开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升教师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4、丰富学生活动,促进能力培养。
组织开展学生技能竞赛,促进学生职业技能的提高;开展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企业(行业)文化教育等活动,强化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增强学生敬业爱岗意识;开展多种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或开设相关选修课),丰富学生业余生活,陶冶学生情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组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促进学生全面能力的发展。
三、主要措施:
1、组织教学督查。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教学督导和检查工作,了解全县各职业学校贯彻执行《xx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和《如东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意见》情况,并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校教学常规执行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2、做好全县各职业学校外出实习学生情况的跟踪调查,并落实学生外出实习管理责任。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在外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本学期首先做好全县所有的在外实习学生情况的跟踪调查,按人头填写跟踪情况登记表。各校要落实学生外出实习管理责任,同时要安排相关教师定期到学生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实习情况,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防范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职教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和沙龙活动。本学期将围绕职教课程改革分层、分学科(大类)组织课程改革培训和课改沙龙活动,以提高广大教师职教课改意识和能力。
4、选择相关学校和专业实施课程改革试点。将于学期初选定1-2所学校3-4个专业作为全县课改试点学校和试点专业,按照《xx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课改组织,按照工作过程导向课程观开发课程,初步构建“三以一化”课程体系,到XX年底形成初步成果——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专业指导方案(初稿)、部分课程标准(初稿)。
5、组织全县职教课程改革现场推进会。拟定于12年1月份在一所试点学校召开全县职教课程改革现场推进会,现场观摩、交流试点学校(专业)课改情况、部署12年全县职教课程改革总体任务和要求。
6、组织教学公开课、优秀课评比、集体备课等常规性教研活动和职教论文评选。本学期将正常举行县公开课、市县优秀课评比活动;学期末还将组织职教论文评选,优秀论文送市职教学会参评;同时将抓好集体备课,因为目前新的县中心教研组还没有建立,所以本学期集体备课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进行。
7、组织职教课题研究及相关培训。本学期将组织各校教科研管理人员和部分骨干教师参加微型课题研究的培训;同时组织教师申报县级职教教研课题,并做好课题申报和审批工作,鼓励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开展微型课题研究,以研究促进职教教学改革、以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8、研究制订我县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能力要求。本学期我们将会同教育局人事科共同拟订我县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能力要求,并组织各校讨论,征集意见。
9、组织学生技能竞赛和学生作品展示。初定于XX年12月份组织第五届全县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具体方案待后拟定。同时拟举办学生作品展示,特别是学生创新作品的展示。
10、组织开展主题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群体性学生文体活动(竞赛)。拟分别于10月份和11月份分别组织开展主题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群体性学生文体活动(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暂定为“孝敬老人”,文体活动初定为学校广播操比赛。

五 如何有效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政工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也许并非主流,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样一种教育体系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同样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是就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来分析,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工作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和战略性的功能。为了适度扩大和稳健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规模,需要我们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政工工作,因为只有继续坚持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发挥思想观念的正确指引,我们才能在良好的基础工作上求得更具意义的发展。

一、认识中等职业学校的政工工作
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的政工工作,首先需要达到的是教育机构以及全体师生对学校政工工作开的必要性的一致认识。
1.1 政工工作的开展过程正在面对的障碍
结合当前中等职业学校政工工作开展的状况来看,不难分析出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一是群体大众对政工工作不够重视。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当今社会对于学习、工作速度与效率有着高度的要求。很多人开始放松对于思想政治观念教育和提高的要求,认为实用性的科学、技术等的教育和掌握相比而言更加重要。其实不然,纵观我们的党史来看,一切重要工作的有效开展无一能够离开正确思想的方向指导,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政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了政工工作等于为我们一切后续教育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有利于避免今后工作中出现更多棘手的问题。第二是政工工作开展形式的单调乏味。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式下,政工工作的施教者、面向的对象、所处的环境、采用的工具等时刻都在发生着新的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思想政治教学的形式无疑也是需要与时俱进的。
1.2 提高政工工作实施效率的有效性措施
在了解到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政工工作实施中所面对的障碍之后,为努力清除这些障碍而积极思考、探索与归纳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首先我们要从政工工作的既定目的出发,通过有效的数据调查与分析,得出政工工作实施过程中分别应该给予改进和强化的部分。例如学校方面,在大学招生如火如荼的主流冲击下,应该更加认识到自身存在的机遇与挑战,在加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教育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应加强德育方面软实力的提升工作,争先打造政工工作先进单位的形象;教师方面,一方面,每位教师有必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积极参加培训、会议等,用实力证明自身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对学生的教育工作上,应根据面对对象的特点,做出灵活的工作调整,以时尚先进的教育姿态赢得学生的青睐;还有学生方面,学习专业知识固然是重中之重,然而还应该对德育教育抱有正确的态度,这一项的素质培养并非可有可无、形同虚设,它其实是厚积薄发的一种基本培养。一个人的思想素质体现于他方方面面的社会活动之中,学生应为拥有健康向上的价值观抱有一份积极进取之心。其次,从中等职业学校政工工作的背景现状加以分析,本课程在课程设置上应取得改进。一方面,最新科教工具已经陆续进入各门课程教学当中,并取得值得鼓励的效果,政工工作的展开也并不是只能继续停留在传统讲授模式之中了,先进信息技术的引进成为政工工作者工作开展的重要一步;另一方面,德育教育不应该继续停留在理论层面而已。既然它是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不可否认的帮助的,我们就应该努力探索,使这种时效性体现出来。思想的力量是巨大的,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不失为一种值得实验的形式。最后,政工工作的目标是否最终能达到,政工工作的内容是否最终能体现,要依赖于靠完备的应对系统来作保证。对于可预知与不可预知的变化,政工工作者应建立强大的防御系统,来保证这项工作在稳健的发展中取得突破性成功。

二、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的特点和优势
中等职业学校的创立具有建设性意义。从改革开放至今,经历过三十多的考验与变革。中等职业学校源源不断地位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大批量技能型的专业人才。如今已经成为社会群体中数量庞大的一批批建设人才。然而巨大的成功中也不免存在一些瑕疵与不足,例如由于社会对此还未完全形成良好的认识,常常刻意将其与大众教学分别而论。然而社会生产本来就需要有分工,人才的作用价值并不以受教育形式而划分的,因此,大众应越来越对此积极地接受。另外,中等职业学校本身与其它教育制度的学校一样,也存在着需要改进的部分。

三、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进度与政工工作成效的紧密关系
纵观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就其政工工作水平的发展方面而言,与其整体教育水平的关系相对来说是很明显的。一个名列前茅的中等职业学校必然拥有良好的思想风气,学校整体的思想素质都是处于一个值得向其看齐的状态。强化政工工作的展开,有利于学校专业教育工作的有效实施。它可以弥补生源初始思想观念的缺少和不足,也可以对整体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个及时、公正的处理规则,这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来说正是当下十分需要的部分。

总之,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的政工工作十分重要,如何实施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彭波. 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策略之选择[J]. 当代教育论坛. 2014(01)
[2] 白艳. 新形势下的林业类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探讨[J]. 园艺与种苗. 2015(03)
[3] 朱海燕. 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 *** 行为研究[D]. 南京理工大学 2010
[4] 杨艳涛. 我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重庆师范大学 2011

六 昌邑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校发展

学校立来足山东、服务全国,坚源持改革,开放办学,先后与省内外20多个地区建立了稳固的招生和人才培养关系,并与广东、海南、深圳、济南、青岛、烟台、威海等10多个省市建立了广泛的毕业生就业安置联系网,指导学生科学就业。学校还与青岛海尔、青岛海信、青岛澳柯玛、潍坊昌进织造有限公司、北京华学文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各大企业进行“招工招生一体化”的联合办学,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入厂就业。到目前,2003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就有200多名经学校介绍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工作。近年来,学校以中专教育为基础,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办学,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多类专业技术人才。学校还与省内外五所大学联合举办函授大专、大本班,使更多的学生拿到高层次的文凭;学校积极组织毕业生报考高等院校,在2001年、2002年高考中,高考升学率都高达97.5%以上,圆了许多职校生的大学之梦。

七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思路

学校因办学综合实力强,办学特色显著,办学效益好,多次受到国家级、省、市级表彰,先后向本地和湛江、普宁、博罗、陆丰、云浮等地区以及广西等地输出我校富有特色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学分制改革、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实训管理、学生管理等经验,充分发挥了重点职业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随着学校的发展建设,学校正朝着一个管理水平强、教师队伍强、学生素质强、教学质量强、办学效益强、现代化程度高、国际化程度高的珠海市龙头中职学校和面向港澳及东南亚地区的窗口中职学校方向发展。

八 中等专业学校的发展趋势

中专、职高、中技统称三校生,可以参加高职高考,高职高考每个省份政策以及叫法不一样,所以高职高考又称3+证书、对口升学、三校生高考。通过参加高职高考被录取后与普通高中生待遇一样为统招普通大学生,毕业证、学籍一致。报名高职高考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凭毕业相关证明报考)、本省教育厅盖章专业课程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全国英语证书,所以打算参加高职高考的同学应在一年半前准备。

在中等职业学校或一些高等学校里面设置的中专部就读至毕业的学生都属于中专学历,等同于高中学历,有的学历不一定受国家承认例如技校的高技,根据现有政策,中专生毕业也可以参加高考,就读中专前建议咨询清楚,不要盲目。
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化的社会,促使终身教育理念和建立学习型社会等新观念融入各国教育领域,受到普遍的认同和推崇,并在不断实践探索之中。中等职业教育也必然融入终身教育的体系之中。终身教育体系的教育目标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目标是有机的统一。
首先是表现在过程性目标,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培养输送第一线的劳动者,满足受教育者学习技能、形成职业能力、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需求。
第二,按照马克思的全面发展理论,教育必须使受教育者的兴趣、爱好、个性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应责无旁贷地,尽可能为受教育者提供追求人性完善和人生价值实现的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更重要的是从个性发展的高度培养个体获得适应未来社会的基础知识和竞争能力。
只有两者相统一,才能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职能,也才能为学生个性发展和实现人生真正价值方面发挥教育的功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九 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的学校发展

学校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力争与市场需求接轨,发展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回2000 年被教育部答命名为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校, 2002 年被评为省文明标兵学校, 2003 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 2004 年、 2005 年连续被评为河南省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2006 年被评为河南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7 年教师节被省教育厅表彰为河南省教育集体。校长万国栋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教育体制改...



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优化 中小学校岗位管理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御敬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世李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镇返慎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和承担相应责任。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 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管理、*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 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各级*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如何推进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



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优化 中小学校岗位管理
一、充分认识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差春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综合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21世
纪,我国既需要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也仍然需要发展各种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的国情和所处的历史阶段决定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是多样化的,不仅需要高层次创新人才,而且需要在各行各业进行技术传播和技术应用、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中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素质劳动者这一艰巨的历史重任,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力量。各地、各行业必须认真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全教会精神,充分认识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战略地位和不可替代性,认真抓好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中等职业教
育的现状不能适应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的需要,也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职业教育需求。在教育教学领域,职业教育观念和培养模式相对滞后,教学工作存在着片面强调学科体系和知识灌输,与生产和生活实际联系不紧密,对知识应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重视不够,实践和专业技能训练比较薄弱等问题,难以使学生形成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这些问题制约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影响了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因此,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是中等职业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和学制

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
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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