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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职业学校专业推荐表 江苏省出台的2008年5年制高职转本有何具体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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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的2008年5年制高职转本有何具体要求? - ...

苏教学〔2008〕5号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构建我升脊老省的国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和优质教育体系,建立高等教育“立交桥”,今年我省对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进行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1、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2、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试点专业的要求;(3)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二,专业技能成绩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二,综合素质测评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二,无补考课程;(4)取得相关的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5)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二、接收院校和试点专业 1、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专转本”安排在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今年确定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等8所院校接收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具体接收院校名单见附件1)。 2、根据各校申报情况,今年确定护理学、会计学、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英语、市场营销、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为试点专业。 三、选拔计划和选拔方法 1、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 “专转本”选拔计划安排760人(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1)。 2、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工作在推荐学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再进行综合考试(面试),最后择优录取。 四、推荐、报名和审核 1、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按照接收专业计划的1:2比例下达推荐名额,各推荐学校按照名额进行推荐(具体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2)。 2、推荐程序。(1)推荐学校公布推荐方法和推荐名额。(2)推荐学校在考生志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推荐,系部初审后上报学院,由学校领导集体审定推荐名单。(3)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五天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 3、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表见附件3),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两张照片。报名时间为4月24-30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4、审核。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确定推荐名额。同时汇总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该汇总信息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推荐学校于5月5-6日将学生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汇总表(须盖学校公章)以及汇总信息库(Excel电子表格)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电子信箱:xuzhy@ec.js.edu.cn)。 5、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所属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专转本”有关工作由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6、报名考试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交纳45元,进入综合考试或面试的学生按考试科目交纳),由推荐学校于5月6日前统一上缴省教育厅。户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帐号:033121005040000222。开户行:农行云南路支行。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汇款时注明“高职专转本”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专业技能考试。成立由有关省级职教集团牵头院校、部分招生院校组成的各专业大类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根据《江苏省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专转本”专业技能考试标准》,具体负责专业技能考试的相关工作,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时上报省教育厅。考试时间为5月17-18日。 省教育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1:1.5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试(面试)人员名单。 2、综合考试(面试)。综合考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理论、文化基础课、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内容。综合考试(面试)由接收院校组织实施。按照同一专业同一标准的要求野清,同专业院校之间的综合考试(面试)内容可由吵升双方共同命题。考试时间为5月31日。 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专业技能考试标准及综合理论考试(面试)要求另行下发。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总分的50%、综合考试(面试)总分50%,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视录取情况可适当进行同专业学校间调剂。 七、免试及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可免试录取。 八、转入和培养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4、接收院校根据五年一贯制生源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做到单独组建班级,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组织教学、单独进行教学评价。 九、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普通高校二级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独立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教处、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同志组成的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专转本”各个环节的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 2、制定周密方案。各有关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周密的预案,确保今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试点工作圆满成功。 3、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拔,坚决打击考试、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转本”,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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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普通高校)的转本流程是怎...



江苏职业学校专业推荐表 江苏省出台的2008年5年制高职转本有何具体要求? - ...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 “专转本”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教学〔2008〕5号各有关高校为进一步构建我省的国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和优质教育体系,建立高等教育“立交桥”,今年我省对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进行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1、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2、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试点专业的要求;(3)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二,专业技能成绩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二,综合素质测评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二,无补考课程;(4)取得相关的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5)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二、接收院校和试点专业 1、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专转本”安排在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今年确定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等8所院校接收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具体接收院校名单见附件1)。 2、根据各校申报情况,今年确定护理学、会计学、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英语、市场营销、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尺搭等专业为试点专业。 三、选拔计划和选拔方法 1、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 “专转本”选拔计划安排760人(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1)。 2、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工作在推荐学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再进行综合考试(面试),最后择优录取。 四、推荐、报名和审核 1、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按照接收专业计划的1:2比例下达推荐名额,各推荐学校按照名额进行推荐(具体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2)。 2、推荐程序。(1)推荐学校公布推荐方法和推荐名额。(2)推荐学校在考生志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推荐,系部初审后上报学院,由学校领导集体审定推荐名单。(3)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五天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 3、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表见附件3),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两张照片。报名时间为4月24-30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4、审核。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确定推荐名额。同时汇总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该汇总信息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推荐学校于5月5-6日将学生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汇总表(须盖学校公章)以及汇总信息库(Excel电子表格)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电子信箱:xuzhy@ec.js.edu.cn)。
5、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所属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专转本”有关工作由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6、报名考试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交纳45元,进入综合考试或面试的学生按考试科目交纳),由推荐学校于5月6日前统一上缴省教育厅。户名:江苏省陵兄拿教育考试院。帐号:033121005040000222。开户行:农行云南路支行。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汇款时注明“高职专转本”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专业技能考试。成立由有关省级职教集团牵头院校、部分招生院校组成的各专业大类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根据《江苏省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专转本”专业技能考试标准》,具体负责专业技能考试的相关工作,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时上报省教育厅。考试时间为5月17-18日。
省教育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1:1.5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试(面试)人员名单。 2、综合考试(面试)。综合考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理论、文化基础课、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内容。综合考试(面试)由接尘友收院校组织实施。按照同一专业同一标准的要求,同专业院校之间的综合考试(面试)内容可由双方共同命题。考试时间为5月31日。
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专业技能考试标准及综合理论考试(面试)要求另行下发。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总分的50%、综合考试(面试)总分50%,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视录取情况可适当进行同专业学校间调剂。 七、免试及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可免试录取。 八、转入和培养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4、接收院校根据五年一贯制生源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做到单独组建班级,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组织教学、单独进行教学评价。 九、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普通高校二级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独立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教处、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同志组成的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专转本”各个环节的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 2、制定周密方案。各有关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周密的预案,确保今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试点工作圆满成功。 3、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拔,坚决打击考试、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转本”,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  1、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表 2、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分校分专业推荐名额表 3、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推荐报名表 4、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推荐报名汇总表

2012年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 - 百度...



江苏职业学校专业推荐表 江苏省出台的2008年5年制高职转本有何具体要求? -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该校2012年招聘专业教师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09-2012年江苏省户籍(或江苏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职位、数量、条件

序号 职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学历 专业 备注
1 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数控加工技术、数控设备维护、数控机床加工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数控 中级工及以上
2 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管理、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中级及以上
3 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汽车工程(汽车检测维修方向) 汽车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或实习企业的实习证书
4 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自动化控制
5 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旅游与宾馆管理 旅游与宾馆管理相关资格证书
6 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会计统计、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
7 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服装工艺设计员
8 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法学、法学理论、法制学 具有学士学位
9 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建筑概预算、建筑工程造价、建筑施工管理 、建筑会计与工程概预算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4月5日--4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金坛市汇贤南路1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报到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近期免冠2吋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应据实提供相应的证书。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与复印件,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4)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该职位按比例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3日

2、笔试:

时间:4月14日

地点: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笔试分值100分,占合成总分30%。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综合基础理论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1:3从高分羡州段到低分确定说课人员。

成绩查询:金坛教育信息网

3、说课:

时间:4月16日

地点: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说课分值为100分,占合成总分30%。

4、技能考核:

时间:4月17日

地点: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技能考核分值为100分,占合成总分40%。考核内容参考人力资源与社会迹备保障部关于该工种的中级工考核要求。

法律类不需参加技能考核

5、确定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占30%、说课占30%、技能考核占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法律类按笔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成绩查询:金坛教育信息网

6、体检:

公示结束后,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

7、公示:

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兄誉。

8、报批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金坛市教育局汇总材料报金坛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为全民事业编制,其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教师。

新聘用人员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协议。

该职位出现空缺名额时,从参加招考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五、监督措施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82821330

六、其他

1、招聘政策咨询:

金坛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82821004、82835608

2、每人缴纳报名费、考务费98元。

六、本“简章”解释权为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教育局。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坛市教育局

2012年3月26日

江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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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亮弊员中级职称几年升一级

不同系列的中级职称晋升的条件不同,以上海市为例:

具有相近系列中级专版业技术职务资格、权资历者,须聘任现经济岗位上工作满1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级专业职务资格者,须聘任现经济岗位上工作满3年。

扩展 资料:

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一旦发现多处申报立即由相关评委会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事业单位应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并填写《申报推荐表》;其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推荐表》。单位推荐意见栏须具体写明对申报人员从事本单位经济工作所取得业绩的评价(200字左右)。

(三)在申报截止日前,需提供完备的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截止日后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发表论文的正式出版物,不作为今年申报的依据。

在哪里可以查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结果

在你所在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里查询。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哪里

去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问,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属于人事局的一个部门 。职称代评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追问或者私信我 满意还请采纳 谢谢!

求助,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要求

各个省市对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要求和条件是不一样的,以南京市为例,申报电子信息工程师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执行,其中学历、资历 、破格条件的新要求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点,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困差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从业)以来,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任现职(从业)以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五条,职称计算机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四)取得省人社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五)取得市人社局敬尺族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六)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列》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4)江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扩展阅读

参照《关于报送2018年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第三条,申报材料。

(一)不集中装订材料

1、经单位同意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市职称办2018年最新统一版本,规格A3,两面印制,骑马订方式装订,不要增页);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

4、免冠小2寸(40mm ×30mm)近照1张(照片背面用2B铅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装入专用照片袋或信封)。

(二)集中装订材料

1、第一分册(A4纸左侧装订)

(1)分册目录(编页码);

(2)公示情况报告;

(3)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6)任期考核材料;

(7)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

2、第二分册(A4纸左侧装订)

(1)分册目录(编页码);

(2)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及本人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和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及专业文章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注明“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材料复核人要在附件材料第一分册和第二分册的目录页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每袋贴好封面。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怎么定

不是到你问的是初级还是中级职称,如果是初级的话你达到评定条件向单位的人事回部门申请,一般都能过答,如果是中级职称的话,先要考职称计算机和职称英语,考过了一般都能通过。有些地方只能通过考试的方式评,你最好向你们单位人事部门咨询下。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如何申请

职称是到人事局去申请的。你可以看看你所在地方的人事局的网站上的条件,如果你满足的话就可以申请。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为什么职称评审需要继续教育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指什么是个人的职称吗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而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二,种类和级别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根据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名称,比如高等学校教师,又分为正高级教授,副高级副教授,中级讲师,初级助理讲师等。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一般无具体等级之分,指的是从事某一行业所需要的必备的从业资格证或者职业资格。比如教育部认证的教师资格;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财政部认证的注册会计师等。

三,认证机构不同:专业技术资格一般是行业内的等级考试,为该行业的上级领导机构所认证。

而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9)江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扩展阅读

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 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在中国的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职称通过申报、评审,由主管部门授予,一般认为决定是否授予职称是由主管部门领导决定,评审主要是形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 初级 如何转为中级或高级呢

一、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并且要到当地的人事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二、申请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10)江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的职称的作用: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都需要职称,退休工资与职称也是挂钩的。虽然市面上很多企业不重视人才的培养,职称与工资不挂钩,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不需要评职称,职称必需的,因为在跳槽的时候。

职称等级代表起点,高职称高起点,低职称低起点,即使不跳槽,在企业工作,如果想做高级的课题项目,负责人都有职称的要求,否则只能挂别人的名字,与别人分享自己的果实。

2023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3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3日18:00;
(5)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月6日09:00-1月14日18:00;
(6)报名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3年 1月16日9:00-12:00;
(7)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月16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其中岗位表一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岗位表二、岗位表三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考生可及时向我单位陈述申辩。
联系方式: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陈老师、滕老师。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注意: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表二和岗位表三的应聘人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3.岗位表一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我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4月25日。
岗位表二、岗位表三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含迹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789/list.htm)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一)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关州乱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谈源具体包括: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
若资格审核时提供的信息与招聘要求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方式
1.岗位表一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由我校统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2.岗位表二考核采取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由我校统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教学能力测试及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合格线为考核总分的50%;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合格线为考核总分的60%。
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法:教学能力测试*60%+面试*40%。
3.应聘岗位表三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及面试均由我校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学校将在官网“通知公告”栏目(网址:789/list.htm)公布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
笔试日期:由公告另行发布。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官网( https://www.j*c.edu.cn )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笔试地点: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江苏省盐城市283号)。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分的50%;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分的60%。
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考生若成绩相同,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岗位表三考生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3.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本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2023年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0515-8858861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025-52616712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3年1月4日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一.xlsx
附件2: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二.xlsx
附件3: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三.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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