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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标准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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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标准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要求?或者相关资料 - ...

一、我校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必要性
(一) 我校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是推进我市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科技引领、交通先行、兴工活商、富民强市”是我市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战略。“兴工活商”战略要求我市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工业化、信息化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我市迫切需要大批中高级技术工人。以怀化工业园为例,该园目前共引进工业企业19家,其中开工投产7家,在建6家。预计需要产业工人2万余名,其中中高级技工1.2万名。近年来,我校已迅速发展为以工科职业教育为主,集教师职业教育、艺术职业教育于一体的新型中等职业学校。因此,做大做强我校,是解决我市工业化进程中技工队伍短缺的有效途径。
(二) 我校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是构建我市区域职业教育骨干体系,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整合职教资源。2008年,我市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市场进行了整顿、整合,并进一步确立了符合职业教育需要的办学规范和标准。2009年,我市更是把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放到了建设教育强市工作重点之一,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突破口。目前,我市有各类中职学校48所,在校学生5.4万人,普职比54:46。但是,我市中职学校在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中职学校数量太多。我市现有人口504万,按照教育部每15万人口设置一所普通高中和一所中等职业学校的要求,我市现有中职学校数量大大超出了怀化市对中等职业学校的需求量。二是办学质量有待提高。我市许多中职学校还停留在为打工经济培养低级劳务对象上,培养时间过短,既达不到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也不能满足企业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三是办学特色不强。我市绝大多数中职学校开办专业面向第三产业,办学特色不鲜明,产业对接有待进一步优化。因此,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必须突出重点,打造示范学校,以此带动和提升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我校在办学条件、办学经验、办学质量、办学理念等各方面有着很高的声誉,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对构建我市区域职业教育骨干体系,促进我市及周边地区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有着不容忽视地作用。
(三) 我校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是促进就业,提高我市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怀化市地处湘西南,属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农村人口多,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亩,农业人口中农村剩余劳动力80万。每年有4-6万名初中毕业生。市委、市*在2009年2月《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强化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猛歼展的作用,力争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人次,培训农村实用技术10万人次,下岗再就业培训1.9万人次。近三年,我校通过培养培训中职学生、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职工就业培训等方式,解决了3000余人农村人口的转移问题,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所以,我校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对促进就业,提高我市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是直接、有效的措施,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我校创建省级汪做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可行性
(一)我校是一所办学条件优越、设备设施完善、示范性强的中等职业学校。我校是一所具有七十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名牌老校。我校现有各级各类在籍学生3200多人,全日制在校学生2200多人。在职教职员工182人,其中专任教师143人(副教授、高级讲师74人,讲师67人,双师型教师48人),徐特立教育基金奖获得者1人,*教育基金奖获得者3人,省特级教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专职教师都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其中9人获研究生课程枝陵冲结业证书。校园占地面积150亩,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建有计算机教学中心、模具拆装实训室、钳工实训车间、数控车间、舞蹈厅、钢琴房、计算机校园网络、校园电视台及闭路电视系统等。先后为社会输送了3万多名中高级技术人才和师范教育人才。
长期以来,我校始终坚持“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的宗旨,突出服务农村。在师范职业教育办学方面,已经为全市乃至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树立了优秀的典范和榜样。近年来,我校结合怀化市经济发展实际,已经从以师范职业教育为主迅速转型为以工科职业教育为主,为我市劳动力资源开发,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好评。2005年12月,我校被省教育厅评估确定为怀化市及周边市(州)唯一具有开办幼儿教育专业资格的学校。2007年12月,我校被市教育局提名向湖南省职成教育学会德育教育与就业指导研究会申报“职业指导先进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3月,怀化市人民*汪副市长带领市*职教调研组在我校调研时,对我校从师范教育向职业教育的成功转型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我校的发展作出了重要指示,即进一步做大做强职业教育,争做怀化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排头兵。同年11月,在全市中职学校年会上,我校被确定为怀化市中职学校学生管理理事学校。近几年,我校多次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信息技术培训先进单位”、“继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安全文明工作先进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红旗单位”等等。
(二)我校工科类专业日渐突出,与产业对接日益紧密,毕业生深受社会的欢迎。我校从2000年开始,专门由教务科和招生就业指导科根据每年的市场需要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专业设置,使专业结构一直处于动态调整和优化状态。根据怀化市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逐步形成了以模具设计与*、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及应用等工科类专业为主,幼儿教育专业为辅,既面向第二产业,也服务第三产业的专业结构。专业特色明显,产业对接面广。尤其是我校模具设计与*、数控技术应用等机械加工类专业的实训条件和师资力量在我市中职学校中名列前茅。
为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我校先后组织了20余名专业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中职骨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2006年,我校将模具设计与*专业最先纳入校级精品专业建设规划。2007年,由我校主持实施的教育部十五规划课题“小学语文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怀化协作组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研讨会上获得16个一等奖,有5篇以上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同年5月,我校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和幼儿教育专业被市教育局提名向湖南省教育厅申报精品专业建设项目。2008年4月,我校模具设计与*专业、幼儿教育专业被市教育局提名向湖南省教育厅申报精品专业建设项目。同时,我校夏志刚老师以职业岗位作业流程为导向编写了《钢琴即兴伴奏》等适合专业教学的校本教材。
我校从开办之初就以“全面发展,学有所长”为培养模式,不仅注重文化知识的学习,更强调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成功探讨了“实用型”、 “会试式”、“订单式”、“车间式”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职业技能考试和认证工作,实行职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证等各类基本功过关证,毕业证等“多证书”培养模式,学生“多证书”取得率达90%以上。而且,我校大力培养学生的“再择业”潜能。近五年,我校共有6000多名毕业生,50%以上都凭借自己过硬的专业素质和适应能力重新选择更优越的就业岗位,成功实现了再择业!同时,我校实施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构筑教学、生产、服务于一体的职教体系。在校外建立了30余个市内实训实习基地,在深圳与浩宇通等沿海外企建立了10多个定点实训基地。与深圳正通电子、赛格三星、宏港机械、泰日升等企业及多家幼儿园签订了长期实习就业协议。我校毕业生深受企业和幼儿园的欢迎和肯定,引起很好的社会反响。近三年来,我校每年招收新生1000人以上,一直居我市公办职业学校之首。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8%以上,对口就业率高达90%。
(三)市委、市*对职业教育的大力支持,为我校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提供了宽松和谐的外部环境。2008年5月和2009年2月,怀化市委、市*分别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今后几年,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常性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职教专项经费,城市教育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至2个百分点;凡是归口教育的资金,要设立专户,按规定用途全额用于教育;城市教育费附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都必须按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标准征收并用于教育。同时,明确规定,要确保城市教育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确保人均1元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到位。全市教育强市会议还提出要重点抓好占地面积3400亩、办学规模达3万人的“怀化职教城”项目的规划和启动。市委、市*高度重视我校的建设与发展,计划投入1.37亿元建设资金和500亩建设用地,用于我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软硬件设施的更新换代,为我校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提供有力的政策和经费保障。
综上所述,将我校确认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学校非常必要,也切实可行。按照湘教通[2007]114号文件精神及《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我市已将我校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市*重要议事日程,并将按照建设教育强市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支持措施落实到位。为此,请求省教育厅同意将我校确认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学校。
专此报告,请予批准。

什么是专业建设



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标准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问题一:专业建设是什么 就是将一个专业变得更好,更有吸引力。专业建设一般包括:
课程建设。包括课程设置,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教材的制定,师资力量保证,主讲教师的水平等。
实验室建设。包括实验设备的台套数,投入的资金和场地,能开出的实验的个数(包括创新实验等),开放实验室等。
科研建设。包括和该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和教改项目等。
大学生创新平台。即提供相应的条件和师资力量,帮助大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

问题二:什么是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顾名思义,就是一所高校办的有特色的专业咯,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是由教育部出指标,各高校进行申请,有的是学校牵头,有的是二级学院牵头学校进行配套,进行申报。有若干指标,包括硬件(教学设备、实训基地、电化教学等等)和软件(教学评价、科研水平、教师职称学历分布等等)。申报的时候既要体现出自己的办学实力,又要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这个主要是申请资金的,申请上之后国家会给专项拨款,省级 *** 和学校一般也会进行配套拨款,支持所申请的专业进行建设。高等教育毕竟是一件很烧钱的事嘛,出科研、请名师、办实验室、办实验实训基地、发奖学金、助学金都是大把的砸银子啊,所以有这个东西对本专业的老师和学生都肯定是很好的事情,具体怎么分配资金得看学校的安排。
这一类的评审有好几种,最好的是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级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每年拨款一千万上下,还不算省级、市级、校级配套拨款。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因为我没见过,不知道是多少钱,不好意思,但比重点学科肯定差得多。我们学校前年申请到了海南省级重点学科,省教育厅每年给四十万,市级不配套资金,校级每年配套给四十万。省级的手燃敏,地区差异,每个地方也不一样。可供参考。
有不清楚的段镇再交流哈・~

问题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是什么意思?? 国家级重点学科是遴选出来的,数量很少,。代表有这种硕士学科的所有院校在该领域科研的最高水平,当储硕士下面的本科专业也很强
特色专业一般是根据学校的传统和特点而设置的,教育部给的名额很多,因而入选数量很多,不能代表同类专业的最高水平,但相对其他没有这种特色的专业好的多
一般来说特色专业可能发展成重点学科,但要走的道路相当长,特别是申请到国家重点学科。所以学校的重点学科才是学校真正的王牌和核心竞争力,它代表是科研水平的,特色专业是其次的、象征意义的

问题四:重点建设专业和重点专业有什么不同? 国家重点专业是教育部按照一定标准审核确定的,是在国内同专业高校里面综合实力很强毕枝,并居于前列的。“国家重点培育专业”是指那种已经具有很强实力,但尚未达到“国家重点专业”条件,但以后有望达到的那种专业,为促进其达到标准而进行“重点培育”。
补充:重点专业是分级别的,有国家级的、省部级的,还有“校级”的,自己仔细看清楚,不要搞混了。

问题五:大学里什么叫品牌专业,什么叫特色专业,什么又是什么什么专业的建设点 品牌专业就是很牛的,学校最好的专业;特色专业就是比较新的,有学校特色的专业,并不一定是好专业

问题六:如何做好专业建设规划 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在确保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基础上,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即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所谓城市规划是指根据城市的地理环境,人文条件,经济发展状况等客观条件制定适宜城市整体发展的计划,从而协调城市各方面发展,并进一步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和综合性的工作。所谓城市建设是指 *** 主体根据规划的内容,有计划地实现能源、交通、通讯、信息网络、园林绿化以及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将城市规划的相关部署切实实现的过程,一个成功的城市建设要求在建设的过程中实现人工与自然完善结合,追求科学与美感的有机统一,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共赢。

问题七: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与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有什么区别 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高专教学的研究、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下设47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其中的一个,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主持。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建筑设计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规划园林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土建施工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建筑设备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市政工程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工程管理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房地产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等7个分指导委员会。

问题八: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是什么意思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是教育厅厅组织的省本科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立项推荐工作。经学校评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确定省本科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各校对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加强管理,保证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建设成效。省教育厅将委托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管理。项目经费会下达。

问题九:如何进行专业建设 就是要多专研呀

问题十: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有什么不同 学科是大类 一级
专业是小类 二级

一个学科包含很多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标准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一、设立依据
1.《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通过,2015年12月修正)第二十九条:“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审批,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委托由专家组成的评议机构评议。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由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批审批;修改章程,应当根据管理权限,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2.《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1986年12月15日国发〔1986〕108号)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第十七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批程序,一般分为 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 两个阶段。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以直接申请正式建校招生。”

3.《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

第一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第二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专、*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在建校初期,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段埋蚂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第三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液旦、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建校初期, 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亩左右(此为参考标准)。 必须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适用图书不能少于8万册。

第四条 课程设置必须突出高等职业学校的特色。实践教学课时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课时40%左右(不同科类专业可做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的开出率在90%以上;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基地。一般都必须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并配备相应的设备。

第五条 建校后首次招生专业数应在5个左右。

第六条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七条 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4年内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5%;3、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适用图书不少于15万册; 4、形成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的完备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对于达不到上述基本要求的学校,视为不合格学校进行适当处理。

第八条 位于边远地区、民办或特殊类别的高等职业学校,在设置时,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的办学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4.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计[1993]129号)

第八条 民办高等学校的设置标准,应有别于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从满足教学基本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地予以确定。

第九条 设置民办高等学校,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配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水平握埋,具有高等教育工作经验,管理能力较强,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专职正、副校长。还应配备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职学科、专业负责人。配备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的稳定的教师队伍。各门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应有二名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学骨干。设置的专业数一般在三个以上;在校学生规模应达到500人以上,其中高等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规模应不少于300人。 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土地和校舍。校舍一般应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含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校系行政用房及其他用房五项,合计建筑面积参考指标为:文法财经类学校每生10平方米,理工农医类学校每生16平方米。占地面积应满足校舍建设用地和供学生体育活动的场地。按所设专业和学生人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和适用图书。实验课及实习条件应达到各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 要有与建校相应的建设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建校、办学费用由申办者自行筹措,并需有关部门审核、验资。其资金数额由省级人民*规定。

第十条 自行筹资建校舍尚有困难的民办高等学校,允许租借现有合适的校园或其他单位的适用土地、用房从事教学活动,但须有具法律效力的契约。长期租借外单位适用土地、房屋等设施满足办学需要的学校,其筹办启动资金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一条 民办高等学校不得租借以下房产做为校舍:1、简易建筑物;2、危房;3、从事正常教学活动的中小学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校舍。 4、其他不适于教学活动的房屋。

第十二条 民办高等学校可以利用其他单位的实验、实习设施和图书资料,但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设置专科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本科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其标准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申请筹办民办高等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1、学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建校方案(规模、专业设置等); 2、建校资金、办学正常经费的数量、来源渠道及证明文件; 3、学校章程;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学校,还须报董事会章程和董事长、董事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4、已有办学条件和学校基本建设规划;5、其他有关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建校要报送以下材料: 1、省级人民*的审核意见;2、正式建校的可行性论证; 3、资金数量、来源及证明文件;4、学校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教工队伍情况和骨干教师名单及其职称、专业;5、学校规模、学制、招生专业、人数、生源面向;6、批准筹办学校的结业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情况;7、已有校园、校舍建筑面积、图书资料及教学仪器设备情况 。


二、受理条件
1申请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已列入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2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3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4配备以专职教师为主的教师队伍,其人数、结构应与专业设置、在校生规模相适应。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3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3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3人。
5具有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训和师生生活、体育活动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建校初期,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生均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500亩以上(民办学校不低于200亩),大、中城市在市区内建校的,其占地标准可适当放宽。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建校初期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不少于600万元;适用图书不少于8万册。
6课程设置必须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特色。实践教学课时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课时40%左右(不同科类专业可做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的开出率在90%以上;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基地。学校必须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并配备相应的设置与装备。
7建校后首次招生专业数应在5个以上。
8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校有良好的周边环境,不得影响正常教学活动。校园环境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0设置民办或特殊类别的高等职业学校时,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的办学条件可适当放宽。
11学校分立、合并应当具有正当理由和可行性方案,应符合相应层次、类别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
12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4年内达到以下基本要求:(1)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35%;(3)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仪器的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适用图书不少于15万册;(4)基本形成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的完备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
13学校变更举办者、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应当具有正当理由和可行性方案,应符合相应层次、类别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
14学校变更举办者,同时涉及地址变更的,应当达到相应层次、类别学校设置标准要求
15学校新举办者决策机构、权力机构同意出资举办该学校,并形成相关决议
16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同意,按元学校设置审批程序,由设区市*报审批机关核准
17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已列入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18学校原举办者和新举办者对财务清算报告认可无疑义,签订举办权转让协议,明确在财务、资产、债务等方面的处理意见,保证变更举办者后学校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19变更名称,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学科门类、规模、领导体制、住所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20学校终止应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2)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3)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21学校终止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22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应当由主管部门报审批机关核准
23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自行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三、注意问题
1.申请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应当向谁提出申请?
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举办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级人民*审批,省教育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现场勘验等工作。
2.高等职业学校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的申请主体有何特殊要求?
答: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申请,一般是由主管部门提出,没有主管部门的由申请人提出。
3.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答:根据《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民办高校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
4.民办高等职业学校校长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民办高校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70岁。校长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行使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权。校长任期原则上为4年。
5.高等职业学校的筹设期多长?
答:高等职业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年,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是教育部发的吗



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标准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很多学校开设旅游管理专业,教的实际上是酒店管理专业的内容,这是害人害己。现在我们规定,所有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学校都至少要开这五门课程,否则就不能开设旅游管理专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说。
在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发布了首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标告散准》),规定了涉及18个大类的410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的教学标准,并出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目录》,填补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领域的空白。《专业教学标准》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及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有关高等教育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专业教学及管理。
据《专业教学标准》制订组专家李怡民介绍,为了适应让迟的不断转型,《专业教学标准袜滑氏》将每两三年进行一次修正,“瞄着的需求来进行课程改造”。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说,标准发布后将在“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中实时监测高职学校的办学情况,并派专家组核实和评估各高校的数据是否真实、合理。接下来,将继续制定1167个高职专业中其余专业的教学标准。也在启动制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明年即将出台第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我部2001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枯和置标准(试行)》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我部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第一条 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饥局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 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图书馆和阅览室: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报刊种类8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
仪器设备:应当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实习、实训基地: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
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其中,学校计算机拥有数量不少于每百生15台。
第九条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
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业,有明确的教学计划、没肢盯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以及相适应的课程标准和教材。
第十一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经费应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地方有关法规多渠道筹措落实。学校基本建设、实验实训设备、教师培训和生均经费等正常经费,应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十三条 本标准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督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依据。如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制定高于本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办法。
对于边远贫困地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和相应的办学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具体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标准制定,报教育部备案。
对体育、艺术、特殊教育等类别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蜕变学习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标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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