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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扬琴有哪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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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扬琴有哪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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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艺考扬琴有哪些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0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2个。

音乐学院是国家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本科层次设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四个专业。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国家级实验区,2008年音乐学获评北京市重点学科,2018年艺术类学科群获批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2019年音乐学获评国家“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领域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艺术水平评估中,皆进入全国同类学科的前10%-20%。学院现有专业教师82名,其中正高职称17名、副高职称33名,博士生导师11名、硕士生导师54名。学院现拥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委员、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各1名,北京市教学名师2名、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5名。此外,一批教师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人文社科基金课题或艺术创作基金项目,创、演、录的作品获“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桃李杯”“声音学院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项。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音乐教育专业师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音乐教育专业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连获佳绩。近年,学院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更积极融入国家艺术教育改革的时代行列,一批批新型艺术师资和各类艺术人才彰显出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实施美育和人文素养教育战略的强有力后备军。

一、招生计划、招生省份以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招生省份)

招生科类

音乐学(师范)

55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

2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海南、甘肃、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文理兼招

录音艺术

1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只招理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学(师范)

30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除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0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

1.我校艺术类专业按分省计划招生。分省计划根据各招生省份考生校考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上述招生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招生省份招生文件与教育部文件有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

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专业培养基本要求,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放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试(技能测试)

二试(笔试考试)

二试(技能测试)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1日开始具体见准考证

2月15日9:00开始

2月15日下午开始

1)音乐学(师范)和音乐表演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3)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主副项类型;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选*族器乐或西洋器乐。

(4)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

(5)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

2.录音艺术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

技能测试时间

录音艺术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5日全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4:00开始

2月16日开始

(1)录音艺术专业考点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

(2)2月15日下午笔试结束后,现场安排技能测试考试时段。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见准考证。

3.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试时间

二试时间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2020年1月21日至2月10日

2月16日

2月19日开始

2月22日开始

(1)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体育馆,京外不设考点。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

(4)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

四、专业校考报名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五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不能兼报。

2.报考上述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报名期间每天0点至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

3.一试报名费100元,在网上报名时网上交费。二试报名费80元,在一试结束并出榜后现场收取。一试发榜、二试交费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4.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报名,缺考考生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5.报名方式

我校音乐学院艺术类校考报名使用“艺术升网上报名平台”。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20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1)考生在*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

(2)报考我校艺术专业交费成功后无需在APP中“网上确认”。开放打印准考证前,确认状态会自动变更为“已确认”。

(3)准考证打印开放后考生用电脑登陆网页版自行打印准考证。

4)不方便使用*APP的考生也可使用电脑“网页版”报名。但由于网页版不能上传照片,考生需在交费成功后再通过*APP上传照片。

6.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未通过APP上传照片或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7.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港、澳、台、侨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和方法与内地考生相同。文化课考试请咨询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9.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APP推送的消息。

10.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的,可用临时身份证等国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代替。

五、专业考试

1.音乐学(师范)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

音乐学(师范)

声乐主项钢琴副项

声乐主项(48%)钢琴副项(32%)视唱(5%)

音乐听辨(8%)基本乐理(7%)

钢琴主项声乐副项

钢琴主项(48%)声乐副项(32%)视唱(5%)

一试为技能测试,科目为声乐和钢琴,考生选择其中一个为主项,另一个为副项。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声乐、钢琴和视唱,主副项须与一试相同。笔试科目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声乐一试清唱。二试时,考生如需伴奏,须准备两份伴奏谱(五线谱原谱)。在二试现场交费时提出申请并提交1份,另1份二试时提交给现场钢伴。伴奏由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不能自带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

一试:

·声乐主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二试:

·声乐主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④可重复一试曲目。⑤前三项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①练习曲一首;②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③可重复一试曲目。④前两项要求背谱。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2.音乐表演专业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

音乐表演

民族器乐

民族器乐(70%)视唱(8%)

音乐听辨(12%)基本乐理(10%)

西洋器乐

西洋器乐(70%)视唱(8%)

一试为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分为民族器乐和西洋器乐。

民族器乐招生器种:二胡、琵琶、笛子、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

西洋器乐招生器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打击乐、手风琴

考生从上述招生器种中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二试时器种须与一试一致。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视唱和器乐演奏。笔试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一试

·民族器乐: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一首。

二试

·民族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3.录音艺术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笔试考试

技能测试

录音艺术

音乐听辨(15%)基本乐理(15%)音乐声学基础知识 (20%)

综合才艺展示(20%)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30%)

专业满分为100分。

(2)考试要求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与本专业相关的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中学数学、物理基本知识和方法,以及录音技术发展史、声学史、音乐史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才艺展示:①器乐(含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首。②如有其他艺术类特长(含器乐和声乐)或作品可展示。③前两项不允许使用伴奏。

·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可以从乐器分析、情绪情感及变化、音乐元素及风格等角度分析音乐作品,并进行模唱或节奏模仿。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30%)舞蹈表现力(70%)

技巧组合(20%)即兴(20%)舞蹈表现力(60%)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一试: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①考试内容:软开度、单一技术技巧。②服装要求:女生盘头、不化妆不带头饰、穿体操服、浅粉色*、舞蹈软鞋;男生白色短袖练功衣、黑色练功裤、舞蹈软鞋。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不允许穿演出服及化妆,可穿风格类课堂训练服。

二试:

·技巧组合:1分钟以内,无音乐伴奏,包含跳、转、翻类技术技巧组合。

·即兴:音乐即兴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可穿演出服装、化淡妆。

六、录取原则

1.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等专业只录取参加相应专业当年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凡涉及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并成绩本科合格,才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参加录取。我校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在各招生省份对应统考科类、统考子科类的情况,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我校音乐学(师范)和舞蹈学(师范)专业在福建和陕西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在福建只招收理科生;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在其他区分文理科的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4.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1)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1倍(四舍五入,取整),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2)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3)录音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按招生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折合)占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在京招生的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时单独排队。

5.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专业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采用标准分进行录取。

七、其它说明

1.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在2020年4月15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6.本招生简章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

联系*: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2346(音乐学院)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车在“首体南路南口”下车;乘坐121路,56路,61路,运通106路,快速公交4号线等公交车在“白堆子口东”下车;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号线在“白堆子口西”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出D2口向南步行即到

公交:乘坐27、运通201、374、437、701、634、86、653、693、967、645、运通10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下车;乘坐7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北行)下车;乘坐323、特8、77路公交车到“花园桥南”(南行)下车。

艺考扬琴有哪些大学



艺考扬琴有哪些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这些学校都提供扬琴专业的考试以及考核,而且也提供扬琴教学,所以在参加艺考的时候可以选择的学校就是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通过杨琴参加艺考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得分比较高的曲子,比如说《山丹丹开花红艳艳》《珠落玉盘》《渔光曲》等等。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院系设置



艺考扬琴有哪些大学

现有专职教师19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8人,讲师3人,助教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承担声
乐基础、艺术歌曲、歌剧、合唱指挥等课程的教学与相关领域的研究任务,现有声乐艺术及中外声乐
艺术比较研究两个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 现有专职教师9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人,讲师5人,助教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人。承担古筝、二胡、扬琴、笛、萧、打击乐、琵琶、笙、古琴等课程的教学与相关领域的研
究任务,现有民族器乐研究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始建于1987年,其前身是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系,至今已有近25年的办学历史,是该校专业门类齐全、硬件设施完善、规模较大的院系之一。
音乐教育系下设声乐教研室、钢琴教研室、学科教学论教研室。现有教师23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0人、讲师10人、研究生导师11人。2007年该校成为国家实施免费师范生制度的6所院校之一。目前,音乐教育系现有本科生478人、研究生141人。拥有音乐学以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点。硕士研究方向包括声乐、合唱指挥、钢琴、手风琴、学科教学论等方向。
音乐教育系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具有雄厚的音乐学科教学和科研实力的教师队伍,奉行“夯基础、重功底、磨意志、强学科”的育人方针,为学术研究和基础教育培养出大批优秀人才。近年来有高水平专著出版,多篇论文在高层次学术期刊发表,承担并参与教育部及国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先后获得教育部及陕西省等多项各类学术奖励。
近几年来,该系在田大成院长的带领下,按照国际音乐教育准则进行人才教育改革。2005年音乐学院成立以来,在师范生的培养目标上,逐步倾斜于提高和强化师范生的艺术实践水平和综合技能。2006年进行了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和课程设置改革。2007年试点实施教育部《新课程纲要》,2009全面实施。特别是通过“以剧促教”,促进了学生和教师对歌剧艺术的学习,提高了师生综合表演的能力。2007年12月该校与日本东京艺术大学在西安人民剧院联袂演出法国著名作曲家比才的伟大音乐巨作《卡门》。此场演出是完整版歌剧《卡门》在西北地区的首次公演。这种由师生排演、面向社会公演的形式,有助于优秀文化和高雅艺术的交流与传播。加强了该校与东京艺术大学的合作,扩大了学校的国际视野,促进了学校的国际化进程。2009年两校再次合作在西安公演了威尔第歌剧《阿依达》,获得空前成功。2010年12月在国家教育部举办的“珠江·恺撒堡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该校荣获团体三等奖,07级音乐教育专业本科生李琪获得个人全能一等奖,钢琴单项奖及综合理论单项奖。本次获得四个奖项其中个人全能一等奖为此赛事举办12年来首次突破,钢琴单项奖也是填补了12年来从未获奖的空白。2010年12月,在由中国音乐学院主办的第四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歌剧、声乐展演活动中,该校选送的威尔第的歌剧《阿依达》第二幕片段荣获师范院校组银奖。此次歌剧展演活动是我院“以剧促教”实践成果的最好体现,大大提升了该校在全国专业艺术院校和师范院校的声誉和地位。
音乐教育系在近二十五年的发展中,通过老中青教师的共同努力,不断成长壮大,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范围也由原来的西北五省扩大到全国各地,为全国各类高、中等师范学校、中小学、文化事业单位及艺术团体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专业技能教师、艺术干部及管理人才,成为我国西部地区音乐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音乐教育系也越来越成为吸引广大青年音乐爱好者的梦想之地。
系主任:王拥军(兼) 党支部书记:朱磊
声乐教研室主任:米卓
专职教师:米卓 张向侠 王拥军 卢康娥 王雅娟 朱磊 张敏 李红梅 张伶 任红星 董密 雷倩
钢琴教研室主任:汤洁
专职教师:汤洁 杨洪冰 范立芝 张新梅 马丽 王婷婷 陈华 于亮 付琦琦
学科教学论教研室主任:张向侠(兼)
专职教师:张向侠 赵露 牛珺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表演系成立于2010年的9月,是我院按照学校制定的“办综合型、研究型大学”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国际化、多元化的办学思路,借鉴国际先进音乐院校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加速进行学院的综合化发展的重要举措。音乐表演专业创办于2003年。2005年音乐学院成立以后,逐步充实了音乐表演的师资力量。1995年成立民族乐团;2008年成立交响乐团。特别是通过2007年、2009年与日本东京艺术大学在西安合作公演世界经典歌剧《卡门》、《阿依达》,充分展示了陕师大音乐学院的艺术实践成果,提升了社会影响和地位。历经以上7年的准备和积累,成立音乐表演系的条件日趋成熟。2010年以原器乐系为主体,抽调部分钢琴、声乐教师进行重组成立音乐表演系。音乐表演系的成立标志着我院由过去音乐教育为主的办学模式转型为多学科、综合学科模式。这一基本框架的搭建,为今后音乐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音乐表演系下设声乐钢琴教研室、民族器乐教研室、管弦乐教研室三个教研室。分别招收声乐、钢琴、民族器乐、管弦乐等专业方向的本科生。音乐表演系的师资雄厚,现有专职教师19人。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6名,在读博士一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海外留学经验的教师10名。拥有音乐学硕士点以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分别招收声乐、钢琴、民族器乐表演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音乐表演系自成立之日起,调整和充实了部分课程,除狠抓教学练习外,将重心放在了学生的日常学习和演出实践中。全部表演专业学生均参与到了学校交响乐团,民族乐团以及歌剧的日常排练与重大演出中,成绩斐然。交响乐团与日本东京艺术大学合作的 歌剧《卡门》、《阿依达》,两届歌剧公演取得了社会上的高度赞扬。民族乐团学生室内乐团取得了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器乐比赛专业组银奖和陕西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器乐比赛专业组第一名的骄人成绩。 音乐文化学系的前身为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系理论教研室,2005年9月成立音乐学院音乐学系。2010年9月成立音乐文化学系。音乐文化学系下设音乐文化学专业。音乐文化系还承担音乐学院其他专业的理论教学工作。拥有音乐学、艺术学硕士点。硕士培养方向包括中国音乐文献、作曲技术理论、民族音乐学等方向。
音乐文化学系现有专职教师10名(博士2人、硕士6人、学士2人),其中教授1人(硕士生导师)、副教授2人(硕士生导师),讲师6人。发表多部专业方向性学术成果专著及有一定影响力的权威核心学术论文数十篇。
音乐文化学专业是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陕师大综合学科优势而创办的新兴交叉应用学科,于2009年创办,并招收第一届本科生。陕西师范大学的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物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国际商学院、美术学院等学院的教授、副教授参与音乐文化学专业的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因此,音乐文化学系的师资总体实力雄厚。
音乐文化学下设《理论课程班》及《应用课程班》。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志愿,从2年级开始,自由选择。《理论课程班》下设音乐学、作曲、视唱练耳三个课程方向。主要培养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将来有志于在中专、大专院校或研究单位,从事音乐学、视唱练耳、作曲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以及音乐创作工作。《应用课程班》主要学习与音乐文化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课程,如音乐编辑与录音、音乐事业策划与管理、音乐文学与批评等相关的课程。培养适用于电视台、电台音乐编辑;音乐评论家、杂志、报社音乐编辑;*文化机关、企业的工会团委干部;音乐厅、剧院、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音乐事物所的策划、管理等应用型人才。
系主任:王卫东 党支部书记:王卫东(兼)
专职教师:王卫东 陈四海 孙航 张娟 宋超 白君汉 井碧媛 王林 康瑛 欧阳文思 音乐学院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方向)于1997年设置,是国家教育部最早批准的普通高校舞蹈学专业的学士学位点之一,并于2004年开始招收舞蹈教学理论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2011年起增加招收舞蹈学(非师范)专业方向。现有舞蹈教育、舞蹈学(非师范)两个专业方向。舞蹈系现有专职教师13人,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3人,讲师8人,助教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人。
舞蹈系教师教学知识结构合理,研究方向全面,理论知识精深,实践成果显著,开设课程齐全。其中专业课程包括: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理论课和实践课)、舞蹈剧目、现代舞、外国代表性等;理论课程包括:芭蕾教学法、民间舞教学法、古典舞教学法、中国古代舞蹈史、西方舞蹈史、舞蹈概论、艺术概论、舞蹈美学、基本乐理、舞蹈名作欣赏、舞蹈人体解剖学、舞蹈运动生理学等。本学科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立足在传统的教学模式基础之上,力求创新发展,培养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强,能够适应社会需求的舞蹈教育人才,形成了具有浓郁特色的教学模式。
舞蹈系教师经过多年的努力与积累,目前出版专著2部,参编教材5部。完成和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6项、校级科研课题7项、校级精品课程1项。在权威和核心刊物上发表教学与学术论文12篇,在重要和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编撰了10门舞蹈专业及理论课程的教学大纲。舞蹈系师生及作品参与了省、市、校多想大型演出活动。其中一些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和省、市台多次播出。师生在国家及省、市历次舞蹈大赛中获奖100多人次,分别获得金、银、铜奖,多名教师获得优秀编导获和优秀园丁奖等。
院 长:程鹏民 党支部书记:杨伯荣
专职教师:程鹏民 王 栋 刘 辉 韩晓勇 黄忠源 高 雄 李永明 刘丽兰 于 彬 郑 璐 杨昊云 师 娜 党允彤 陕西师范大学汉唐乐舞研究中心是该校2006年1月批准建立的一个以汉唐乐舞以及陕西地方音乐舞蹈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术研究机构。
长安是汉唐时期的文化中心,本研究中心以此为立足点,在充分利用陕西丰富的音乐史料资源与地方音乐资源的基础上,以陕西地方出土音乐文物考古、西安鼓乐、秦筝乐派为研究主题,展开发掘性研究。同时,本中心还充分发挥了高等院校科研、教学、实践紧密结合的有利条件,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不断运用于音乐学院的教学与实践当中去,从而形成理论研究、音乐舞蹈创作、音乐舞蹈表演实践三位一体的研究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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