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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职业学校专业代码 2011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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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职业学校专业代码 2011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百...

2011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百...

2011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关于省薯历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拟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计算机岗位2名、文秘岗位1名、会计岗位2名、侦查岗位2名、艺术岗位1名、管理岗位2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计算机岗位: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与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与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文秘岗位: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文秘、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新闻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法律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或者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法律类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文秘、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新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会计岗位: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与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
侦查岗位: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与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与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艺术岗位: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声乐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声乐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管理岗位: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工商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工商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一)应聘人员除应符合上述职位对象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6年4月18日至1993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4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1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当开始网上报名后,应聘人员可以登陆河南省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必须签署网上诚信书方可报名,(特别提醒: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应聘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
应聘者登陆河南省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招聘岗位、数量及代码明细表》等,了解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好并牢记符合条件的岗位和岗位代码后,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进入阅读并同意诚信书后,进入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其中选择好适合自己的职位),保存报名信息,然后再皮手禅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应聘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应聘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燃尘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通过后,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在网上报名确认阶段结束之前应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用于组织笔试考务工作。
应聘者需要办理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并且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功能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操作。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应聘者的网上报名确认操作已经完成。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5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缴费成功后,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且已交费的应聘者,于2011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本人准考证。应聘者可以在线打印,也可以将网页另存后在别处打印。考试(包括面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笔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领导下,由省检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及具体考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安排:2011年5月14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30至17:00申论,2011年5月15日9:00至11:30专业科目。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30%+专业科目成绩×40%。笔试成绩在网站上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信(内容应含本人为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学生)。
2、已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在职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内容应包含本人如被招聘、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4、应聘岗位对本科学历及专业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证件和材料经省检察院政治部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各2份。
六、面试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领导下,由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应聘的岗位类别,按拟应聘岗位1:2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七、确定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八、体检省检察院根据考试成绩和应聘的岗位类别,按拟录用岗位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面试结束2天后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有效成绩和应聘的岗位类别,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不合格以及因故出现缺额的,可在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聘用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检察院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查询网站: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 www.ha.jcy.gov.cn )
河南人事考试网( www.hnrsks.com )
省检察院咨询*:0371-66788118

河南省检察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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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轿御南省检察院所属的面向社会招生培养检察官及其后备人才的高等院校。 学院的前身是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河南分部、河南省检察官培训中心、河南省检察干部学校、河南省检察学校、河南检察官学院。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对检察干警进行岗位职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学院共设置五个专业(法学事务专业、检察专业、司法警务专业、法律文秘专业、刑事技术专业),已培养毕业生3000多人。学院自创建以来,本着服务检察事业的宗旨,已开办了高级检察官、初任检察长、检察专业证书、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检察、反贪污贿赂、法纪检察、民行检察等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共70多期,培训检察干警7000余人,对提高检察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改善检察队伍的文化结构,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 学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科学制定学院发展规划,积极扩大招生规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逐步提高教育层次,尽快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以勤恳敬业、奋发有为、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不负重任,不辱使命,推动检察官学院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老校区(现在已经停止使用)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英协路1号 邮编:450004 河南检吵渣察职业学院新校区现已经搬迁到:新郑市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 彰显检察特色 培养法治人才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校训:修德明法 博学远志 教育部代码:13499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一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与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升帆悄。学院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目前开展有普招大专、成人大专、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办成人本科班、研究生班、与国外合办专本硕连读等多层次学历教育,学院目前共有法律系,检察系,司法管理系,侦查系及工商管理系(国际部)五系;全日制大专在校学生5000余人,2006年被评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和最具特色的十佳职业学院”,是培养优秀检察官和国家法治人才的摇篮。 基础设施完善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园区,占地1150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阴、环境优美、景色怡人。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预计投资3.5亿元,目前第一期工程已经投入使用。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价值近2千万元。学生公寓设有空调、阳台、卫生间,配有*、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为学生打造宾馆式的住宿条件、就餐环境和质量,是一所高标准、正规化、现代化、生态化、园林式的高等院校。 师资力量雄厚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78.9%。学院积极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逐年提升。学院在河南省各市检察院及部分县、市、区检察院设立教学实习基地40个,为检察机关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人才。 校园文化丰富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精神的塑造和校园文化的培育,致力于建设“和谐校园、活力校园、学术校园、文明校园”,校园文化流光溢彩,以学生会组织和众多学生社团为主体,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2006年在全省“百脑汇”乒乓球比赛中获得第二名,在“全国话剧高校挑战赛”中获得河南赛区亚军,在全省高校的德育评估和艺术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发展前景广阔学生专科毕业时可参加国家“专升本”考试,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连年“专升本”升学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同时可参加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办的成人本科班教育,颁发本科文凭;也可参加与国外合作办学的“2+2”或“3+1”连接式教育,到国外进行本科学习,取得学士学位,如果继续深造,可进行研究生学习,取得硕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国家自学本科考试,在取得专科文凭的同时取得本科文凭。毕业生就业可参加国家公、检、法系统公务员考试,也可由学校推荐就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连年我院毕业生就业率都在河南省平均水平以上。 助学措施齐全学院设立了包括奖、助、贷、缓等一系列的助学措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为509名学生办理了助学贷款,总金额220余万元,受到教育厅和教贷中心的肯定,顺利通过了学贷评估。学院每年设立40余万元的综合和单项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予以立功表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收费标准合理我院所收各项费用均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收费标准制定。三年制大专各专业每年学费3300元,五年一贯制各专业每年学费5000元,对外国际合作办学各专业每年学杂费16000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 谢谢采纳

求采纳

河南工学院学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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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学院学校代码为11329。 河南工学院是省属全正升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始建于1975年。学校是全国就业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举虚老、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平安校园。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名,教职工1100余人,占地面积1220亩,校舍建筑面积56多万平方米,馆藏适用纸质图书171万余册,电子图书26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亿余元。

河南工学院学科建设情况。

河南工学院设有15个学院(部),36个本科专业,拥有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省级以上特色(示范、名牌)专业28个,形成了智能*、新能源材料、电缆工程等特色学科,初步构建了以工学为主,工、管、经、文、艺五誉液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00多项,以第一作者单位在SCI、EI、CSSCI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80余部,获批专利110多项,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420多项。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河南工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河南工学院——学校概况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专业代码



河南检察职业学校专业代码 2011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百...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专旅模业代码为13499。

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经河南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芦简制普通专科院校。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拆哗缓8月的河南检察干部学院,2003年4月,经省*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意,设置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占地面积850亩,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25万平米,实际占有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6448平方米,设有法律、检察、经济管理、司法管理四个系,开设4个本科专业(方向),11 个大专专业(方向)。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学院 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河南代码:608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为高职高专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为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 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千余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塌戚饥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学生公寓设有空调、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2%,博士26%,教授、副教授37人。学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实习基地97个,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现有四系三部,即法律系、检察系、司法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和社科部、基础部、警体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联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协调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为省内为主,外省适当投放。各专业计划分配按照实际教学管理目标确定。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接受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服从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比例和要求。

第十八条 学院专科录取遵循“专业清”的原则。先将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队列内考生按照成绩排序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未能被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以上仔型规则依次查看其他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情况,录满为止。对于按以上原则,未被录取至所报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但外语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学院也会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一条 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专科专业3700元/生·年;普通类本科44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资助措施。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 学生可按政策参加专升本考试,也可根据要求报考团返相关单位,还可由学院推荐就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连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第二十五条 专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本科学生学历相关内容,请参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条 报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本科的考生,相关录取规则参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章程。

第二十七条 学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部网站: http://gaokao.chsi.com.cn.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邮  编:451191

日常办公:0371—69970111(兼传真)、69970282、69970109录取期间:0371—66537772(兼传真)、66788771

学院网址: www.hnjc.edu.cn (学院网主页入口)

zsjy.hnjc.org(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

电子邮箱:hnjczsjy@163.com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学制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法律事务

680503

普通

3

260

3700

检察事务

680504

普通

3

140

3700

检察事务 (检察信息化方向)

680504

普通

3

40

3700

检察事务 (速录书记员方向)

680504

普通

3

70

3700

法律文秘

680502

普通

2

120

3700

司法助理

680501

普通

3

90

3700

司法警务

680604K

普通

3

80

3700

工商企业管理

630601

普通

3

50

3700

会计

630302

普通

3

50

3700

旅游管理

640101

普通

3

50

3700

物业管理

540703

普通

2

50

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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